《賣炭翁》是唐代現實主義詩人白居易創作的《新樂府》組詩中的一篇。下面請欣賞小編帶來的白居易《宿建德江》的內容。
白居易 《宿建德江》原文
賣炭翁,伐薪燒炭南山中。
滿面塵灰煙火色,兩鬢蒼蒼十指黑。
賣炭得錢何所營?身上衣裳口中食。
可憐身上衣正單,心憂炭賤愿天寒。
夜來城外一尺雪,曉駕炭車輾冰轍。
牛困人饑日已高,市南門外泥中歇。
翩翩兩騎來是誰?黃衣使者白衫兒。
手把文書口稱敕,回車叱牛牽向北。
一車炭,千余斤,宮使驅將惜不得。
半匹紅綃一丈綾,系向牛頭充炭直。
白居易 《宿建德江》譯文
有位賣炭的老翁,整年在南山里砍柴燒炭。
他滿臉灰塵,顯出被煙熏火燎的顏色,兩鬢頭發灰白,十個手指也被炭燒得很黑。
賣炭得到的錢用來干什么?買身上穿的衣裳和嘴里吃的食物。
可憐他身上只穿著單薄的衣服,心里卻擔心炭賣不出去,還希望天更寒冷。
夜里城外下了一尺厚的大雪,清晨,老翁駕著炭車碾軋冰凍的車輪印往集市上趕去。
牛累了,人餓了,但太陽已經升得很高了,他們就在集市南門外泥濘中歇息。
那得意忘形的騎著兩匹馬的人是誰啊?是皇宮內的太監和太監的手下。
太監手里拿著文書,嘴里卻說是皇帝的命令,吆喝著牛朝皇宮拉去。
一車的炭,一千多斤,太監差役們硬是要趕著走,老翁是百般不舍,但又無可奈何。
那些人把半匹紅紗和一丈綾,朝牛頭上一掛,就充當炭的價錢了。
白居易 《宿建德江》創作背景
《賣炭翁》是白居易《新樂府》組詩中的第三十二首,自注云:“苦宮市也。”白居易寫作《新樂府》是在元和(唐憲宗年號,806—820)初年,這正是宮市為害最深的時候。他對宮市有十分的了解,對人民又有深切的同情,所以才能寫出這首感人至深的《賣炭翁》來。“宮市”的“宮”指皇宮,“市”是買的意思。皇宮所需的物品,本來由官吏采買。中唐時期,宦官專權,橫行無忌,連這種采購權也抓了過去,常有數十百人分布在長安東西兩市及熱鬧街坊,以低價強購貨物,甚至不給分文,還勒索“進奉”的“門戶錢”及“腳價錢”。名為“宮市”,實際是一種公開的掠奪。(其詳情見韓愈《順宗實錄》卷二、《舊唐書》卷一四〇《張建封傳》及《通鑒》卷二三五。)
白居易 《宿建德江》賞析
封建統治階級為了滿足其腐朽豪奢的生活欲望,除了名目繁多的苛捐雜稅以外,還采取其他手段巧取豪奪人民的血汗。中唐以后,朝廷里經常派人到市場上去采購物品。他們一看到中意的東西,就隨便付給很低的代價,或任意掠奪而去,有時還要物主把貨物送進宮內,然后倒打一耙,向物主勒索“門戶錢”和“腳價錢”。韓愈在《順宗實錄》中曾具體記載過一位農民用驢子馱著木柴到城里去賣,宦官見了口稱“宮市”,只給了幾尺絹,就把木柴搶去了,還要奪走他養家糊口的驢子,農民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毆打了為非作歹的宦官。
白居易在長安時親眼目睹這類弊政,心情十分憤慨。在《賣炭翁》中雖然沒能表現出勞動人民的反抗精神,但他敢于大膽揭露“宮市”的罪惡,把以皇帝為總后臺的統治者貪婪暴虐的面目,用獨具特色的詩歌形式反映出來,確是難能可貴的。在這首小型敘事詩中,作者以白描的手法,成功地塑造了賣炭老翁的感人形象。“滿面塵灰煙火色,兩鬢蒼蒼十指黑。”這十四個字的肖像描寫,不僅準確地表現了賣炭翁的職業和年齡特征,而且使人想到他的辛酸勞作和痛苦生活。長期受煙火熏烤使皮膚變色,終日扒摸木炭把十指沾黑,而“兩鬢蒼蒼”又表現出賣炭翁的凄楚和衰老。這樣拚死拚活的苦干,只不過為了“身上衣裳口中食”,掙點錢勉強度日。“可憐身上衣正單”,“夜來城外一尺雪”。作者又以對照的寫法來表現賣炭翁的困苦生活。“心憂炭賤愿天寒”,是更深入一層的心理刻劃。一般人在衣單不能御寒時,總想天氣暖和,可是賣炭翁卻在“衣正單”時“愿天寒”,一怕天氣暖,炭賣不掉,衣食無所出,二想天氣寒冷,賣個好價錢。這兩句詩深刻地表現了他對“賣炭得錢”的殷切期望,反映了他十分悲慘的生活境遇。同時,這樣寫使下文“一車炭重千余斤,宮使驅將惜不得”,顯得更加有力量,更能激起讀者對狐假虎威的“黃衣使者白衫兒”的痛恨。
一般敘事詩往往失之語言的臃腫和拖沓。這首詩語言簡練而又準確。“系向牛頭充炭直”中的“系”和“充”兩個字意味特別深長,賣炭翁拒絕收受“紗”和“綾”,蠻不講理的宮使硬把它“系向牛頭”,“紗”和“綾”本不是“炭直”,巧取豪奪的壞蛋卻把這在宮中無用的爛綢之類拿來充數抵價。揭露宮使暴行的另外兩句詩中,詩人連用了五個動詞,“手把文書”的“把”’、“口稱敕”的“稱”、“回車”的“回”、“叱牛”的“叱”、“牽向北”的“牽”。宮使一個接一個的動作,使賣炭翁沒有回話的余地,從這五個急迫連續的動作中,宮使兇殘掠奪的面目暴露無遺,同時,在對比之下,賣炭老人的悲苦形象也更加突出了。
這首詩,在藝術上較多地體現了自居易《新樂府》的創作特點:形象鮮明,主題突出,語言通俗而生動,敘事簡潔而完整。但也有它別具一格的地方:沒有象另一組諷諭詩《秦中吟》那樣,用“卒章顯其志”的手法直接表明自己的愛憎感情,而是以事實和形象本身來顯示作者的傾向性,留給作者豐富的想象余地,讓讀者自己去作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