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虻100字讀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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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100字讀后感篇1
今天,我從圖書館中借到了一本書,名字叫做《牛虻》,講述的是一個人名叫亞瑟,原本是一位意大利青年團的團員,因為一次回到家中探親時,被警方逮捕,后來他被釋放了,人們卻認為他已經背叛了,于是他逃到了南美洲,改名換姓[注: 改換了原來的姓名。],叫做牛虻,后來的一支探險團發現了他,并將他帶回到了他的祖國,于是,重新回到了祖國的他,開始了新的革命事業,好幾次,他都遇到了危險,并被逼上了絕路,但他想盡辦法運用自己的智慧,好幾次脫離了危險,但最后,他因為一次不慎,被逮捕并被槍決了。
我最崇拜牛虻的,是他那過人的智慧,還有他那能言善辯略帶幽默的口才,他的同伴們是這樣評價他的:“他張口就是笑話,就像一團火一樣。”這充分地體現了牛虻的樂觀主義精神,即使是在險境中,他也不失幽默。 我最崇敬他的,就是他那隨機應變[注: 機:時機,形勢。隨著情況的變化靈活機動地應付。]的膽識和過人的勇氣,在他的同伴眼中,他有一個神奇的故事,就是:“牛虻穿上當兵的舊衣裝到處游蕩,裝扮成在執行任務時受傷的騎兵,試圖尋找他的伙伴。他竟讓斯賓諾拉(當時的紅衣主教)的搜查隊答應讓他搭乘便車,并且在一輛馬車上坐了一天。他對紅衣主教的搜查隊講了許多驚心動魄[注: 使人神魂震驚。原指文辭優美,意境深遠,使人感受極深,震動極大。后常形容使人十分驚駭緊張到極點的故事,說他怎么被叛亂分子俘虜,又是怎樣被拖進了山中的匪巢,并說自己受盡了折磨。他們把通緝告示拿給他看,于是他就編了一通瞎話,大談他們稱作‘牛虻’的“魔鬼”。
到了晚上,等到了他們都睡著以后,他往他們的火藥上澆了一桶水,接著他就跑掉了,口袋里裝滿了給養和彈藥…… 看完這一個片段,我頓時對牛虻產生了一種好奇,他并沒有那種視死如歸的精神,而是蒙騙搜查隊,讓他搭了便車,搭就搭了,還坐了一整天,坐就坐了,做完了跑時還不忘了搞點破壞,破壞就破壞了,走時再順手牽羊[注: 順手把人家的羊牽走。比喻趁勢將敵手捉住或乘機利用別人。現比喻乘機拿走別人的東西。]拿點東西,這讓我充分地認識到了牛虻:他沒有多么大的勇氣,但是他有隨機應變的精神,能夠臨危不懼[注: 遇到危難的時候,一點也不怕。],而且膽識過人,雖然喜歡耍點小聰明,但是在他的心中對革命事業一絲不茍,忠心不二。 從牛虻的故事中,我領悟了一個精神:我們要學會隨機應變,要有臨危不懼的勇敢,還要有淵博的知識,而淵博的知識,就是要靠自己平時的日積月累[注: 一天一天地、一月一月地不斷積累。指長時間不斷地積累得來的。
牛虻100字讀后感篇2
做一只百折不撓的牛虻
真正意義的行動不應研究生命危險。我被神派到這座城市來,好比是馬身上的一向牛虻,其職責就是刺激它盡快前行—這是蘇格拉底《對話錄》里的一句。這是對《牛虻》這本書的評價。
無論我仍然活著
還是我依然死去
我都是一只牛虻
愉快地飛來飛去
--牛虻
這本書是受“保爾”所薦,我才開始讀的。它的作者是——艾捷爾·麗蓮·伏尼契,這著作影響著千萬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亞瑟——也就是牛虻。
這本書寫的是亞瑟在經歷重重困難后仍不忘革命,堅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獄后,許多人認為他已死,但他又重現江湖,不顧家人反對,在勞倫佐·蒙太尼里的幫忙下堅持革命。他把自我命名為牛虻,因為他有牛虻的優秀品質。
我記得他在被槍決的時候的一個段落,因為他堅強的品質令我記憶猶新:“一顆子彈打歪了,擦破了他的臉。另外一顆子彈打在膝蓋的上部。牛虻站在那,沖他們笑。他們驚恐萬分的瞅著已經被他們槍決,可是沒有被殺死的人‘上校,你帶來一只蹩腳的行刑隊!我來瞧瞧能不能把他們調教好。行了,伙計們!把你的武器抬高一點!你們都準備好了嗎那么來吧!預備——舉槍——’‘射擊!’上校跑上前搶先叫喊道。又一陣亂七八糟的射擊。煙霧漸漸散開,隨后冉冉升起,匯合到晨曦之中。他們見牛虻已然倒下,發現他竟然還沒有死。他搖晃著站了起來,之后便向一邊躺在了草地上。‘他是不是死了’上校輕聲問。獄醫低聲答道,‘我想是吧······感激上帝!’‘感激上帝!’上校又說了一遍,‘總算結束了!’蒙太尼里來到院內,木然看看前方。‘主教閣下!請你必須要原諒······槍決剛結束,尸體還沒······’‘哦,我的上帝!’一個士兵忽然喊叫起來,軍事長官及時回頭去看。是的······草地上那具血淋淋的、模糊不清的身軀又一次開始掙扎,并且開始呻吟。牛虻倚著醫生的膝頭直起身體,瞪大眼睛直瞅著十字架······”
牛虻這種堅強的毅力,讓我佩服得五體投地,也僅有具有牛虻這樣的品質,才能在無數子彈穿過身體的情景下,鮮血將要流盡的情景下仍然頑強不屈的站立起來,無所畏懼,更是不怕死神的威脅。
讀過這本書后,我才明白,我們所有的困難加起來,在牛虻眼里都是那么微不足道,我們僅有學習牛虻那種剛毅不屈的精神,不屈不撓,從不認輸······才能在接下來的生活中有所表現。
牛虻100字讀后感篇3
當第一眼進入此書開始閱讀時,雖不懂文字串聯所表達的意思,可是語言的優美已深深吸引了我。牛虻,這個夢想與追求的化身,沒有人能夠否認你的傳奇。
故事一開始是發生在比薩神學院。書中描述道:他身體十分單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纖細的手足,身上的沒一個地方都過于精細,過于弱不禁風,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國中產階級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紀肖像畫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讓他安靜地坐在那里別人必須誤會以為他是一個身著男裝的嫵媚動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可是就在他走動的時候,那輕盈敏捷的體態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馴服的,沒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大概沒有人會想到,那個以往的俊美少年會變成最終這“丑陋”的模樣,然而我想,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動,就是因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許多方面的“沖突”之故。這就應驗了文學評論家勃蘭兌斯說過一句名言:“沒有沖突,就沒有杯具。”
這“沖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沖突,或者是感情與夢想的沖突,而由于這些不能調和的沖突,就爆發了驚心動魄的杯具。亞瑟從小在家里受異母兄嫂的歧視,當他進入比薩賓查大學以后,神父即比薩神學院長蒙泰尼里常常給他講解哲學,并且和他一齊讀書、學習,他們相互信任、尊重,亞瑟十分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淵博學識,把他當作良師慈父,以一片赤誠之心回報蒙太尼里對自我的關懷。
然而當時的意大利正遭到奧地利的侵略,亞瑟決定獻身于爭取民族獨立這項事業。當時蒙太尼里調到羅馬當了主教,警方的密探卡爾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誘騙下,亞瑟在懺悔中透露了他們的行動和戰友們的名字,以致他連同戰友一齊被捕入獄,出獄后,他得知蒙太尼里神甫不僅僅是出賣他的叛徒,更是他的生身父親!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騙了他!這一連串的打擊使他陷入極度痛苦之中。他一錘打碎了心愛的耶穌蒙難像,以示與教會決裂。然后偽裝了自殺的現場,只身流亡到南美洲,這大概是整本書中最大的沖突,牛虻與他父親蒙太尼里,這不僅僅是政治上的沖突,更是信仰上的不一。亞瑟在17歲時,明白了上帝只可是是一尊用榔頭就能夠敲爛的泥塑,他最親愛的padre騙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僅有自我。亞瑟在苦難中成了一個徹底的無神論者,他憎恨那些虛偽的禱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明白,無論如何,他還是愛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夠在余生好好愛他,他就會滿足,他就會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沒有這樣做,他的選擇依然是上帝。
蒙泰尼里是看著自我的兒子死去的,是他親手殺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兒子之間,毅然選擇了虛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棄了自我那么可憐又那么需要愛的兒子。作為偉大的紅衣主教,選擇上帝是理所當然的,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能夠理解所有人的懺悔,而他能做的,也僅僅是理解懺悔而已。他并不能為人們做什么,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亞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向都不懂,他這樣對待自我的兒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卻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僅有那個空洞的上帝。在牛虻死后,神甫也被這對與錯所糾纏,他痛苦,他無奈,最終,偉大的紅衣主教還是瘋了,還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沒有因為他的忠誠而對他忠誠。他是以這樣一個丑陋的姿態,結束了一生。那么,蒙太尼里,你有醒悟嗎當你必須應對天堂抑或地獄里的那個上帝時,他又會說什么,你還愛上帝嗎還堅持自我的信仰嗎你會后悔,必須會。你用兒子換了上帝,所以你永遠也找不到自我心愛的兒子了……這是無可避免的沖突,無可奈何的宿命,父親與兒子,這對本來應當站在一齊的至親,卻不得不刀槍相向,在生與死中選擇,可是無論選擇哪一邊,都是悲傷的結局,都是無可挽回的境地。
作品在圍繞這這個大沖突中,還穿插著很多小沖突,比如牛虻和他的愛人瓊瑪之間,那更是包含著錯綜復雜的矛盾,瓊瑪以為他是告密者,一個巴掌把他從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難,他全忍了下來,最終,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見到了瓊瑪,他們相愛,卻得不到永遠。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時間,她也痛苦著。而正當她明白他還活著,她能夠釋然,她能夠漸漸忘記自我以往的錯誤時,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除此之外,牛虻和瓊瑪之間還有政治的誤會,有感情的妒忌,有吉普賽女郎的插入,有瓊瑪另一個追求者的失望等待等等。可是,正是因為著重重的矛盾,這一波一波的沖突,全都在在牛虻的身上集中,所以這個杯具就更加的悲愴,更加的易于產生共鳴,讓人感受的更加真切。
我想,最震撼的應當是最終牛虻留給愛人瓊瑪的遺言吧,那也是他一生的寫照——不管我是活著還是已化作亡靈回城,更覺自負。
牛虻100字讀后感篇4
意大利青年亞瑟·伯爾頓,出身富商家庭。成年后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亞瑟在懺悔時不小心泄露了機密,使得戰友被捕,令青梅竹馬的女友瓊瑪誤會。亞瑟還痛苦地發現自己竟是無限崇拜的蒙泰里尼神父的私生子。一連串的打擊粉碎了亞瑟的心,他一錘子雜碎了心愛的耶穌神像,在書桌上放了一條偽裝自殺的紙條,毅然離去,來到了南美洲。
在南美洲漂泊的20年,他受盡屈辱,歷盡艱辛。他化名為牛虻回到意大利時,他已經成為了一個堅定、冷酷、老練的人了。牛虻回國組織武裝,偷運,積極準備起義。但最后本能逃生的牛虻卻因為蒙泰里尼站在面前猶豫沒有開槍而被捕。生父的勸降沒能打動牛虻,牛虻也沒能說動蒙泰里尼加入他們的組織。蒙泰里尼痛苦地在兒子的死刑判決書上簽上了字,牛虻從容就義,倒在槍下。
蒙泰里尼是一個對們來說算得上仁慈的紅衣主教,他對亞瑟的感情也有著濃濃的父愛。20_年后,他們再次相遇,可是父子兩人都有著自己的信仰。蒙泰里尼在要上帝(宗教)與兒子(革命)之間作出抉擇。對他來說,上帝是創造一切美好事物的神靈,是上帝讓亞瑟沒有淹死,是上帝把失散了20_年的孩子還給了他……他無法舍棄他心中的上帝,又無法將他的愛分出一半來給兒子。蒙泰里尼最后目睹了兒子的死亡,但他很快也隨兒子而去。
當蒙泰里尼痛苦地在上帝與兒子之間作出了選擇時,他覺得以血贖罪的事應該在兒子身上實現;當兒子再也醒不過來的時候,他又后悔自己作出的選擇,因思念兒子而精神失常。
在蒙泰里尼看來,他一時間作出的選擇是對的,可等心愛的兒子再也不能回到他身邊時,他又無比悲傷,他在當時沒有認識到兒子對他的重要性,雖然當時他也愛著兒子,但他不能背叛他的天主。一段悲劇是因為當時作出了錯誤的選擇就上演了。
有人曾說:“選擇就意味著失去。因為任何一種選擇,必須以放棄和推動某種事物為前提,否則就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選擇。”“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這說的不也是這么一種道理嗎?選擇是多么的重要,它關系著未來事物的發展。我們無法后悔自己的選擇,更無法改變當初的選擇。面對著一道道人生中數不盡的選擇題,如果因為一時的糊涂而誤了大事,釀成了嚴重的后果,那今后的人生又該何去何從呢?
所以要學會選擇,學會放棄。“寵辱不驚,閑看亭前花開花落; 去留隨意,漫隨天際云卷云舒。”這才是人生的徹悟境界。
牛虻100字讀后感篇5
第一次知道牛虻是在讀奧斯特洛夫斯基著的《鋼鐵是怎樣煉成的》一書上的。書中主人公保爾最喜歡的一本書就是《牛虻》。《牛虻》究竟有什么魔力能讓保爾如此癡迷呢?帶著好奇心,我翻開了《牛虻》。
主人公牛虻原名叫亞瑟,成長在佛羅倫薩一個富裕的家庭,是當地神學院院長蒙泰尼里和他母親的私生子。亞瑟在大學里參加了秘密革命組織青年意大利黨,作為其老師的蒙泰尼里為此很憂心。恰逢此時,蒙泰尼里即將升任羅馬主教一職,亞瑟在新任神甫的誘導下說出了組織的秘密。因此,他和黨內一批同志被捕入獄。出獄后,他青梅竹馬的女友瓊瑪給了他一記耳光后痛心離開,與此同時,亞瑟得知了自己的身世真相。在雙重打擊下,亞瑟精神失常,砸碎了十字架和神像,留下紙條偽稱自盡。十九歲的亞瑟偷渡到南美洲,在那里他墜入了真正的人間地獄,度過了十三年非人的生活。十三年后,他回到意大利,此時的他不僅相貌大大地改變了,而且已經成長為一個令敵人聞風喪膽的資產階級革命者——牛虻。牛虻用盡一切尖酸刻薄的詞去攻擊教會,尤其是蒙泰尼里。但在一次行動中,由于蒙泰尼里的突然出現,牛虻精神恍惚,因此被捕入獄。在獄中,牛虻與蒙泰尼里相認,當牛虻要求蒙泰尼里在他和上帝之間選擇一個時,蒙泰尼里選擇了上帝。最后,牛虻被槍決,蒙泰尼里也因“心臟動脈瘤破裂”而突然去世。
(一)死亡
讀完這本書,牛虻的形象一直在我腦海中揮之不去,他給我的震撼力太大了。要想了解牛虻,就要先了解亞瑟。關于亞瑟,書中有這么一段描寫:“他身材瘦削,個子不高,與其說是三十年代的一位英國中產階級少年,倒不如說更像一幅十六世紀肖像畫中的意大利人,從長長的眉毛和敏感的嘴唇,到纖巧的手腳,身上的每一部分都顯得過于玲瓏了,過于小巧了。靜坐時可能被誤認為是一位身著男裝的美麗少女;然而行動起來,其動作之矯健迅疾,則令人聯想到一只沒有利爪的馴服的美洲豹。”這是一個溫柔、善良、有著美好前程的青年人,一切虔誠宗教徒的美好品格他都擁有。他對上帝是充分信任的,這表現在他對蒙泰尼里的尊重與依賴上。作為一名意大利青年,他自然會受到革命思想的影響,他參加意大利青年黨是一件很自然的事。但亞瑟太過于天真,他從小養尊處優,他不能看清楚社會的各個方面,他天真地認為宗教與革命是可以統一的,作為一名虔誠的宗教徒與參加革命是沒有關系的。最后他被上帝出賣了,這把他以前所建構的精神與思想體系全部銷毀了。他心目中的那個上帝隨著他砸碎十字架的那一瞬間死去了,同時亞瑟也永遠死去了。
(二)重生
十三年的地獄生活,書中沒有提到,只在牛虻與瓊瑪的談話中,我們可以知道十三年中,亞瑟做過打雜的,挖煤的礦工,甚至做過供人玩耍的小丑。如果說十字架的破碎意味著亞瑟的死亡,那么十三年的非人遭遇締造了牛虻。書中也有一段關于牛虻的描寫:“他皮膚微黑,像一個黑白種混血兒。盡管腿瘸,舉動卻像貓一樣輕捷。奇怪的是,他的全部個性很容易使人聯想到一只黑色的美洲豹。他的前額和左頰被馬刀砍過而留下的那道長長的彎曲的刀痕,使那張臉破了相。當他期期艾艾說不上話來時,那半邊臉便神經質地抽搐起來。”亞瑟是一只沒有利爪的馴服的美洲豹,而牛虻是一只長滿利爪的黑色的美洲豹,他用他的利爪狠狠地向教會勢力抓去。他是千千萬萬個資產階級革命者的典型,戰斗不屈、堅強、勇敢、堅強,堅定地為革命事業奉獻一生。這是他與當時眾多革命者的共性。同時由于他個人的遭遇,以及他與蒙泰尼里特殊的關系,使得他又有自己的個性。他比其他革命者更為激進、神經質、刻薄、行為舉止怪異。他的反對教會的文章尖銳、刻薄,尤其是針對蒙泰尼里。黨內的一些同志認為牛虻太過于尖刻了,蒙泰尼里作為一名大主教,為人正直善良,他們認為正直的主教不多,不應該對蒙泰尼里如此猛烈得抨擊。我們能說牛虻對蒙泰尼里的抨擊不與他對蒙泰尼里的私人怨恨有關嗎?十三年前,蒙泰尼里伙同上帝謀害了亞瑟,這一罪過讓蒙泰尼里一生都為之自責。牛虻真的對蒙泰尼里有如此怨恨嗎?其實不是的,牛虻對蒙泰尼里有很深的感情,他把這種感情深深地埋藏在心底,而外化為對他的恨。牛虻的被捕也是因為他看到蒙泰尼里而神情恍惚,垂下了槍。十三年的遭遇讓他不敢有愛,不管是對蒙泰尼里的親情。還是對瓊瑪的愛情。
牛虻100字讀后感篇6
艾麗伏尼契,這位愛爾蘭女作家寫下的《牛虻》,的確留給了人們一筆可觀的精神財富,告訴了我們親情的意義。
牛虻(亞瑟·勃爾頓)是一個非常堅強的人。他在革命斗爭中學會了堅強,并支撐了他的事業。
《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為主線,大筆勾勒和細致描繪了牛虻飽受壓抑和摧殘后,背叛了他曾篤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熱的革命斗爭,錘煉成一個為統一和獨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戰斗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藝術手段,通過跌宕有致的情節(牛虻因誤會被認為出賣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殘疾人:跛腳,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參加了革命,在偷運軍火時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殺),鮮明生動地塑造了牛虻這個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難英勇犧牲的典型人物形象,體現了意大利愛國志士的剛毅精神及他們對革命事業的無限忠誠。
牛虻在革命斗爭中逐漸變得堅強起來。剛出場19歲的亞瑟有點像十六世紀肖像畫里的意大利小伙子。“從他那長長的睫毛,敏感的嘴角和嬌小的手腳看,身體各個部位都顯得過分精致,輪廓格外分明。”而經過革命鍛煉之后的牛虻則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壓垮的幽靈似的恐懼、虛幻世界里的幻像,都隨產生他們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陽光芒四射,敵人出現在眼前,他便斗志激昂,再也無恐懼可言。”牛虻所有的一切,在監獄執行死刑的士兵則是這樣認為的:“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辯,他那無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氣,曾像太陽的光芒一樣在他們死氣沉沉的生活中閃耀。”牛虻變得成熟了、堅強了,成為一個為國家命運不顧個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
堅強的牛虻在犧牲前一夜給他深愛的人瓊瑪的遺書里這樣寫道:“我將懷著輕松的心情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個小學生放假回家一樣。我已經做了我應做的工作,這次死刑判決就是我忠于職守的證明。”
與牛虻關系密切,給他巨大影響的人是他的懺悔神父主教蒙太尼里(其實是他父親)。主教蒙太尼里欺騙了牛虻,從而使牛虻對上帝產生了懷疑。從此,牛虻開始恨蒙太尼里,“上帝是—一只泥巴做就的東西,我只需一錘就能夠把它砸個粉碎;而你呢,卻一直用謊言欺騙我。”出走前牛虻這樣說道。蒙太尼里影響了牛虻的一生。應該說,牛虻的死,他要負大部分的責任。
學會堅強,無論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難,向困難挑戰——這是《牛虻》給我的啟示。
牛虻100字讀后感篇7
《牛虻》的故事發生在幾百年前,意大利人為了推翻奧地利的殖民統治,成立了意大利青年黨,進行各種革命活動。十八歲的大學生亞瑟就是它的成員之一。因為理解懺悔神父的誘騙,單純幼稚的他無意中泄露了黨的機密,自我也被朋友誤解。于是假裝投海自盡,實則經過一艘輪船偷渡到南美。經過十三年的磨難,他由一個神父最愛的學生、虔誠的宗教徒變成了一個堅定的革命者。他以“牛虻”為筆名,在報刊上發表各種諷刺文章,來支持黨的運動。在一次起義行動中,牛虻被捕,經受住敵人的種.種折磨,最終英勇就義。
小說十分通暢,容易理解,不失為一部經典名著。讀完它后,我倒感覺有點像外國版的《紅巖》。可是寫作的風格是完全不一樣的。《牛虻》帶有意大利人濃郁的宗教氣息和女作家細膩、憂傷的敘事格調,和許多中國革命小說是不太一樣的。
書中最引人矚目的,就是亞瑟這個人物形象了。十八歲時,他還是一個單純天真的愛國青年,神父最喜愛的學生。因為宗教信仰,他無意中泄露了黨的秘密,導致自我和同志被捕。出獄后,因為朋友的誤解才無奈走上了出國歷練的道路。我們無法想象他在南美洲遭遇了怎樣樣的痛苦,僅憑書中的一些片段來看,那必須是極其難以忍受,不僅僅是肉體上,還有精神上的——他的尊嚴也在被人踐踏。這些無法想象的痛苦,被亞瑟一一隱忍了下來。痛苦,磨練出了他那堅韌、頑強的性格。他完全變了一個人兒。回國之后,他以像十三年前那樣不改的熱情投入到革命事業中去,卻少了一份青澀,多了一份隱忍。他的語言犀利、辛辣,猶如一把長劍刺入敵人胸膛。同志們形容他是一只牛虻,這再貼切可是了。他像一只牛虻,叮得敵人瘙癢難忍,不覺露出了丑陋的真實面孔,暴露在世人面前。怪不得敵人對他又恨又怕,語言啊,永遠是最具有威力的武器。
讀了《牛虻》,我們能夠學習到亞瑟那堅韌不拔的頑強性格,以及對國家、事業的滿腔熱情。這些優秀的品質,足夠我們受益終生。
牛虻100字讀后感篇8
“不管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樂地飛來飛去。”
合上小說《牛虻》,我已是淚水漣漣。我被這本外國名著深深打動了。回顧牛虻的一生,我的眼前仿佛出現了一條波濤洶涌的大江,它闖過淺灘和激流,浪花撞擊在礁石上,奔騰著,跳躍著,又義無反顧地向大海奔去。
從打開小說的第一頁起,我就不由自主地被這浪潮所席卷,欲罷不能。我深深震撼于這驚心動魄的故事。即使淪落到拖著殘廢的身軀在甘蔗園賣苦力,甚至當一名雜耍戲團的小丑,牛虻始終沒有放棄追求,我的耳邊回響起亞瑟堅定的話語:“獻身于意大利,幫她從奴役和苦難中解放出來!”
正是這崇高的信念,支持著他重新站起來,用殘廢的手握起筆,對準一切虛偽外表下的丑惡靈魂,毫不留情地抨擊和鞭撻;也正是這崇高的信念,支持他“懷著輕松的心情,就像是一個放假回家的學童”一樣走進刑場,昂首面對烏黑的槍口。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人不能沒有獨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為真正的人,在這世界上就只是一具行尸走肉。是精神的支柱,崇高得如同一盞指路明燈,賦予人無窮的精神力量。這股精神力量鼓舞人直面人生,勇敢承受生活的各種艱難困苦,也使人以更加超脫的態度看待生與死。
小說的封面上寫著:影響三代中國人的外國名著。今天,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來讀這本小說,依然有強烈的共鳴:任何人,任何社會,任何時代都需要這股精神力量。如今,站在新世紀的門檻上,迎接我們的是一個機遇與挑戰并存的時代,只有擁有堅強意志和獨立精神的人,才能走在時代的最前端。精神的浩氣長存,即使相隔百年,依然可以感受到那深深的震撼力。小說《牛虻》留給后人的精神財富是永恒的,它將繼續影響一代又一代人。
二十一世紀是一個呼喚英雄的時代。《牛虻》的故事告訴我們:逃避現實,與世無爭是懦夫的表現;直面人生,義無反顧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牛虻100字讀后感篇9
《牛虻》敘述的是統一意大利斗爭中的一個故事:篤信上帝的貴族子弟亞瑟經過了一次次現實生活的挫折,改變了自己對上帝的信仰,投入了統一意大利的火熱斗爭中,從而引起一系列親情與信仰的矛盾和斗爭。
平時,孤獨寂寞的亞瑟最信賴自己的教父蒙泰尼里。‘父子’倆的感情是真誠的。當亞瑟因母親的早逝而悲傷時,教父給他撫慰;當亞瑟猶豫彷徨時,教父又催他奮進……但是有一回,亞瑟把自己參加革命的志愿告訴蒙泰尼里,希望得到他的幫助時,教父一反往日的慈祥神態,不容反駁的讓他打消這個念頭。這第一次使年輕的亞瑟十分失望。一次偶然的機會,亞瑟得知蒙泰尼里就是自己的生身父親,他迷惑、悲傷、憤恨,因為他心目中圣潔的神父竟然一直在騙他!但是他還是深深的愛著神父,因為他是教父,是父親。
13年后,亞瑟帶著滿臉傷疤和殘缺的身體由南美洲回到了生他養他的土地,投入了火熱的戰斗中。他用‘牛虻’作筆名,一次次用銳利的筆鋒抨擊當時黑暗的社會。從此,牛虻的名字便震動了意大利。這時的蒙泰尼里已經是一個深受人們尊敬的紅衣大主教了。牛虻以自己的愛父之心,常常用各種方式和他接觸親近。當牛虻發現蒙泰尼里在13年中無時不忍受著痛失愛子的煎熬中時,心中的愛和恨交織著,更加矛盾。
一次,牛虻和他的同志遭到騎兵的襲擊,他勇敢的接受了掩護任務。當他拿起手槍,準備突圍時,忽然聽見蒙泰尼里的聲音,拿起手槍的手無力地垂了下來。就在這一剎那,騎兵包圍了他。
看到這里我被書中字里行間流露出的親情深深地感動了。我既為牛虻的被捕感到惋惜,又深以為蒙泰尼里會設法救出他唯一的兒子,使得父子團圓。不料,這個忠于上帝的衛道士并沒有手下留情:是他‘讓’牛虻再度入獄。在監獄中,一心想保衛自己所謂的‘清白’、‘地位’的蒙泰尼里,在牛虻的死亡判決書上簽上了名字,把自己心愛的兒子送上了刑場……蒙泰尼里很愛孩子,可是,作為一個反動主教,在關鍵時刻,在他所信奉的上帝的利益和孩子的利益發生沖突的時候,他選擇了上帝,保住了自己。直到這時,人們才看清他的真實面目。他是上帝的忠實信徒,他所代表的是宗教統治階級,,他之所以獻出兒子是為了保住這個反動階級的利益。
牛虻是一個英雄,可他不懂人世間的父子親情是可以由信仰決定取舍的,所以他會被自己反動的親生父親送上刑場。
牛虻100字讀后感篇10
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為主線,大筆勾勒和細致描繪了牛虻飽受壓抑和摧殘后,背叛了他曾篤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熱的革命斗爭,錘煉成一個為統一和獨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戰斗的革命者。
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藝術手段,通過跌宕有致的情節(牛虻因誤會被認為出賣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殘疾人:跛腳,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參加了革命,在偷運軍火時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殺),鮮明生動地塑造了牛虻這個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難英勇犧牲的典型人物形象,體現了意大利愛國志士的剛毅精神及他們對革命事業的無限忠誠。
牛虻100字讀后感篇11
《牛虻》是愛爾蘭女作家伏尼契的一部長篇小說。因為其以意大利人民反對奧地利殖民統治的革命斗爭為背景,而我對政治、革命一向不甚感冒,所以對這本書也是一直敬而遠之。后來,孩子把這本書買回家來,他沒怎么看,倒是我看上癮——原來在革命大背景下,這個故事也是起伏跌宕,充滿著愛恨情仇,非常引人入勝。
牛虻小時候也是一個非常單純、幼稚的小男孩,他虔誠地信仰著上帝,雖然家里很富裕,但是家庭狀況比較復雜,父親早亡,同父異母的哥哥嫂子歧視、排擠他,親身母親也染病身亡,他的童年能夠給予他溫暖和安慰的是神父蒙泰尼里和女同學瓊瑪。而這兩個人也注定成為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兩個人。
在牛虻經歷了欺騙、背叛、入獄、誤解,特別是當他得知自己的親生父親就是神父蒙泰尼里時,他徹底崩潰了——他砸碎了家里的神像,也砸碎了心中對人世、對宗教的所有的美好的憧憬。偽裝了投海自盡的假象后,他漂泊流浪到南美洲度過了13年煉獄般的艱難生活,而再次回到意大利時,他已經破繭重生,成為一個堅強、冷酷、老練的革命戰士。
牛虻的革命信仰如此堅定,以至于13年非人的折磨中,他都能夠堅持下來。后來瓊瑪問他為什么沒有想到自殺?他抬起頭,詫異莫名:“我的工作怎么辦?誰來替我做?”這是他的反問,也是他最鏗鏘的回答。一個從小養尊處優的人,淪為掃豬圈、在馬戲團扮演駝子、在港口給海員打雜,哪一種都足以打垮、毀滅他,但是所有的遭遇都沒有摧毀牛虻,他選擇了活下去,他選擇了忍辱負重,繼續戰斗。他像鋼鐵和冰塊一樣冷酷、絕情,又像刺猬一樣拒絕別人的關心和愛護,他追尋著自己的信仰,死守著自己的秘密,孤獨而執著。
但牛虻畢竟是血肉之軀,他對親生父親的那種刻骨銘心的愛恨交織是最打動人心的。當起義中他舉槍射擊時,因為父親的突然出現讓他一時心慈手軟,結果不幸被捕入獄,導致了最終的被執行槍決。
在獄中,面對前來探望自己的蒙泰尼里牛虻主動承認了自己就是當年的亞瑟,父子間的對話,既讓人感到父子情深,又看得出不同信仰的相害相傷。也許是女人見識,如果換做我是蒙泰尼里,我一定會把牛虻——把自己的親生兒子放走,畢竟,蒙泰尼里是那么地愛著自己的孩子。但是這個老爺子也夠信仰堅定的,硬是沒有妥協,最后還在孩子的槍決執行書上簽了字。看似是他在親情與信仰的斗爭中以信仰戰勝了親情,但最后還是受不了“自己親手把兒子送上斷頭臺”的精神折磨,在精神嚴重分裂中痛苦死去。
而面對初戀女友瓊瑪的懷疑和試探、猜測,牛虻是以遺書的形式告訴她,自己真的就是那個瓊瑪最愛的人。其實瓊瑪一直在懷疑牛虻就是亞瑟,幾次試探,但牛虻每每不予承認,而且每次都裝作冷酷無情或者插渾打科,敷衍過去。對此我也不能深刻理解他的用心,這時的瓊瑪已經是孀居,承認了自己的身份和心愛的人又是志同道合的人重新開始一段新的美好人生不是更好嗎?
與刀光劍影中演繹愛恨情仇,在革命的大背景下展現人的悲歡離合。合上《牛虻》,終于明白了,經典名著一定是又有思想深度又有可讀性。
牛虻100字讀后感篇12
他,牛虻——一個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運折磨的人。他深愛過兩個人——父親蒙泰里尼和高潔的女人瓊瑪,但后來的他一生都沒有再給機會讓他們來愛他。他的內心承受了非人的煉獄般的折磨。他給我們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該為什么活著。
牛虻最后在遺書里寫下的一段話,至今成為經典:我沒想到他們這么快就重新動用審訊和處決的手段。我知道如果你們這些留下來的人團結起來,就會給他們猛烈的反擊,你們將會實現為之奮斗的宏偉大業。至于我,對待死亡將會懷著輕松的心情,走進院子,就像是一個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經完成了我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已經徹底完成了這份工作的證明。他們殺了我,因為他們害怕我,我心何求?
牛虻100字讀后感篇13
不管我能否活著,仍是曾經死去,我一直都是,歡愉的牛虻。這首小詩,是牛虻最初的筆跡,寫完它,他就上了場,然后他死了。
他死得很,由于給他的士兵,都是那么愛戴他,他們拿槍的手正在哆嗦,他們的淚正在臉上淌,可他們仍是必需他,那是工做。正在無數發槍彈聲后,牛虻仍是死了,都中了彈,可是死得那么頑強,那么光耀。
蒙泰尼里看著本人的兒子死去,是他親手了他,是他,正在和兒子之間,決然選擇了虛假的慈悲的,而放棄了本人那么可憐又那么需要愛的兒子。他必定為本人的選擇而悔怨,他必定被本人逼瘋,最初,偉大的紅衣從教仍是瘋了,仍是死了,不是慈悲的,沒有由于他的忠實而對他忠實。
亞瑟是可憐的,瓊瑪的一個巴掌把他從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幾多年的,他全忍了下來,終究,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見到了瓊瑪,他們相愛,卻得不到永久。他死了,她哭了,他疾苦的所有時間,她也疾苦著。而合理她曉得他還活著,她能夠豁然,她能夠慢慢健忘本人已經的錯誤時,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正在了她的面前。
亞瑟正在17歲時,大白了只不外是一卑用榔頭就能夠敲爛的泥塑,他最親愛的Padre騙了他,不是慈悲的,人能依托的,只要本人。亞瑟正在中成了一個完全的,他那些的,所有的神父,可是他曉得,無論若何,他仍是愛Padre,他不恨他,只需可以或許正在余生好好愛他,他就會滿腳,他就會獲得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沒有如許做,他哭了,哭得很悲傷,可是他的選擇仍然是,只要……
做為偉大的紅衣從教,選擇是理所當然的,被釘正在上,他必定是慈悲的,他必定能夠接管所有人的,而他能做的,也僅僅是接管罷了。他并不克不及為人們做什么,他不克不及,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亞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曲都不懂,他如許看待本人的兒子,是何等得不公允,可是他卻不領會,他被所,他的心里只要阿誰浮泛的。
而當蒙泰尼里終究,而實的必需面臨天堂抑或里的阿誰時,他又會說什么,他還愛嗎?還本人的嗎?他會悔怨,必然會。他會大白,并把砸成碎片,他會把從心里扔掉,他愛的,是本人的兒子。可是這一切曾經晚了,天堂是無限高的,是無底深的,他永久也找不到本人親愛的兒子了……
牛虻100字讀后感篇14
在看完《牛虻》一書后,我深刻體會到成長,是需要努力,是需要堅持,是需要驚人的毅力的。正如《牛虻》的主人公,亞瑟,在這么坎坷的一生中,依然找到自我生命的價值,為堅守自我心中的信念而努力堅持,雖然為此付出了很大的代價。
故事的主人公牛虻(亞瑟)出生在意大利的一個英國富商勃爾頓家中,以往天真地認為這個世界是多么地完美。名義上他是勃爾頓與后妻所生,但實則是后妻與蒙太尼里的私生子。牛虻從小在家里受異母兄嫂的歧視,精神上很不愉快,卻始終不明白事情的真相。牛虻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淵博學識,把他當作良師慈父,以一片赤誠之心回報蒙太尼里對自我的關懷。可是,當他接觸了青年意大利黨人,看到了自我懺悔神父的間諜行經、認清了教會和反動當局狼狽為奸、鎮壓革命的殘酷現實之后,他大徹大悟,從而走上了與他們進行義無反顧、不屈不撓的斗爭的道路。
她,瓊瑪——牛虻在亞瑟時代就對她心生愛慕,只可惜由于無意中泄露了組織秘密,被視為叛徒。瓊瑪的一記耳光打碎了亞瑟的心,他的感情也從此暗淡下來。13年后,當亞瑟化作牛虻歸來,身心俱已大變。他記恨瓊瑪對他的傷害,即使在她面前內心再次強烈地翻滾著感情,也不承認自我就是以往的亞瑟,這種殘酷的折磨讓瓊瑪一向生活在悔恨和內疚中。直到死前,他才給瓊瑪留下一封告別信“不管我活著,還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歡樂的飛虻!”承認了自我的身份,那種撕心裂肺的感情讓瓊瑪悲痛欲絕。“在你還是一個難看的小姑娘時,瓊瑪,我就愛你。那時你穿著方格花布連衣裙,系著一塊皺巴巴的圍圍脖,扎著一根辮子拖在身后。我仍舊愛你”。
牛虻的死也是十分的凄慘。被自我親生父親處決!在一次偷運軍火的行動中被敵人突然包圍,牛虻掩護其他人突圍,自我卻因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現而垂下了手中的槍,不幸被捕。牛虻的戰友們設法營救他,但牛虻身負重傷,暈倒在越獄途中。敵人決定迅速將他處死。前來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圖以父子之情和放棄主教的條件勸他歸降;而牛虻卻企圖打動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與兒子革命之間做出抉擇,但他們誰都不能放棄自我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決書上簽了字,自我也痛苦地發瘋致死。
可憐的牛虻!被自我最信任的人出賣,被自我最愛的人誤解,被自我親生父親判死!對于一個天真的,認為世界時完美的人來說是多么殘酷!他做過苦力,做過小丑,還四處流浪。這一切的坎坷,都鍛煉了他的冷酷,堅強,無情。在經歷過這么多風風雨雨后他最終心力交瘁了,不再相信任何人,不再對感情抱有期望,只專心于革命事業。因為僅有他的追求,能安慰他,能給予他精神上的支持。
讀完這本書,我深感自我的幸福。有和睦的家庭,舒適的環境,知心的朋友。但自我卻常因為些小事埋怨。相對于坎坷的人生我更是滿足與平靜的對世界充滿期望的現狀。
牛虻100字讀后感篇15
不管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歡樂地飛來飛去。”合上小說《牛虻》,我己是淚水漣漣。我被這本外國名著深深打去著,回顧牛虻的一生,我眼前仿佛是一條波濤洶涌的大江,義無反顧地向大海奔去。我深深震撼于這驚心動魄的時代下驚心動魄的故事。他被最依靠的人欺騙過,被最愛的人傷害過,即使淪落到拖著殘廢的身軀在甘蔗國賣苦力,甚至當一名雜耍戲團的小丑,牛虻始終沒有放棄追求。我耳邊回響起亞瑟堅定的話語:“獻身于意大利,幫著她從奴役和苦難中解放出來!”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思緒混亂中,他猛地拿錘子砸向房間墻壁上的十字架泥像,隨著轟隆一聲巨響,破碎的雕像落在他腳邊。他放下錘子,似乎突然清醒了,說:“這么簡單,我真是一個白癡。”
這是《牛虻》中的一個片段,也是另我印象最深的一個。讀完這本書,發現此書有很鮮明的時代背景,很可惜我們的歷史課只能一筆帶過,我也一知半解,可是總算讀懂了一些東西。
當時,年少氣盛的牛虻正受到一次強烈的打擊,這甚至使他試圖自殺。他的心里十分矛盾,甚至沒有顏面也不想再應對任何一個親人朋友,還有他的信仰,束縛了他、出賣了他……他似乎就被宗教、被上帝這個無形的網網住,沒有方向。在我看來,此舉則是他的轉折點,使他從一個腦子不拐彎的少年,成長為一個機智無畏的領袖人物。
這是推翻過去的一錘。當時的狀況,似乎是教皇為最高統治,也就是說,宗教是最為權威的力量,只是那是個已經腐朽了的政體。牛虻此舉,挑戰權威,挑戰落后,就好象我泱泱大中國推翻無能清政府統治的那一刻一樣。這一錘,表現了一個年輕人對真理的執著追求,也表現了腐化的東西終將被淘汰的規律。
既是歷史規律,又已跳出牛角尖,找到光明還難嗎?自然是很簡單了!那么最應當注意的,就是堅持宏觀的看待問題,不被教條禁錮。我想,試著從事物的根本入手,就能做到這點,就能把問題變得容易,就好象法律條文都是源于法理一樣。找到根本,找到路。
從根本入手解決問題。對于牛虻來說,他所面臨問題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對權貴如饑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應當破除這層羊皮,直刺狼的心臟。對我來說,分析語文語段,就應當從文章主旨入手研究。當我們這么做了以后,我們會發現,原先這么容易。
不能沒有獨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為真正的人;人也不能失去信仰,失去了信仰,人在這世界上就是一具行尸走肉。信仰是精神的支柱,祟高的信仰如同一盞指路明燈,賦予人無窮的精神力量。小說的封面上定著:影響三代中國人的外國小說。今日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讀這本小說,依然有強烈的共鳴:任何人,任何社會,任何時代都需要這股精神力量。小說《牛虻》留給后人的精神財富是永恒的,它將影響一代又一代的人。
如今,牛虻己是英雄的化身,然而在作者筆下,他并不是一個完美的毫無瑕疵的英雄,而是一個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物。無法調和的仇與恨,感心肺腑的感情,矢志不渝的追求,貫穿牛虻的一生,正因為如此,牛虻的形象才具有極大的感染力。
二十一世紀是一個呼喚英雄的時代。《牛虻》的故事告訴我們:逃避現實,與世無爭是懦夫的表現;直面人生,義無反顧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牛虻100字讀后感篇16
今日,我一口氣讀完了《牛虻》這部書,留給我的是震撼與感動。主人翁青年亞瑟因少年不更事而泄露組織秘密,換了心愛的女友瓊瑪一記耳光,無比懊喪。之后,他又得知自我竟然是所崇拜的神父的私生子,所以陷入迷茫甚至絕望。他制造了投海自盡的假象,從此流亡南美,身體被人打成殘疾。十三年后回國時,他已成為革命者牛虻。一個為意大利的自由而戰斗的斗士歸來,意味著他此生再無安寧。最終,為了夢想,牛虻割舍了感情和親情,也舍棄了深愛他的吉卜賽女郎倚達,舍笑走向刑場……
他說“不管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歡樂地飛來飛去。”是的,他是夢想與現實的化身,為了心中的信仰,他拋棄了親情,感情,甚至是生命。
可是!他留給世人唯一是最珍貴的無價之寶是那永不墜落的斗爭精神!在當年哪個兵分馬亂,伸手不見五指的黑暗社會,他就像一顆閃閃發光的金子,用他微弱卻能給人期望和光明的亮光,照亮著這個社會的某一個角落。可惜它卻被丟棄在一個不太顯眼的死角里,深深地埋藏著,它在那里沉睡了好久,好久,好久……
書中最讓我感動的是他最終犧牲的情節,就算是臨死之前,他依舊是那樣毫不屈服,甚至于讓要槍斃他的士兵失去了殺他的勇氣,也許這太夢想化了,可是以牛虻的性格,這有又好像是合情合理的。
然而,他本能夠不死的。
他那個非法生父蒙泰尼里主教已經答應協助他越獄,同志們也在全力準備營救,但他卻堅持要蒙泰尼里拋棄天主教與他相認,同赴征程。為什么要提出這種對方不可能理解的要求,而寧可放棄繼續驅逐奧地利占領者的事業呢?我思索后的結論是:牛虻是把親情放在夢想之上的,沒有了親情,寧可放棄一切。而蒙泰尼里是把兩者同等看待的,盡管失去自我唯一的兒子之后,精神崩潰,走向死亡(我相信是自殺),信仰依然是無比堅定的。盡管是反動的信仰,“花崗巖腦袋”也勝過“墻頭草”。
我不明白,能否稱牛虻為英雄。因為他的苦難是在對世界的平白幻想以及象牙塔久久滋潤下產生的。就像他自我說的“當時的我幼稚的認為,所有欺騙了你的人都應當下地獄,可是我卻不明白,我正跳下一個地獄!”可是,他的苦痛有無非來自于那個社會,尤其是那個時代的意大利,那個神權至上的年代。而亞瑟比別人更早的清醒帶來的卻是痛苦,就像魯迅先生說的“這吃人的禮數!”而若牛虻還在,他便是要說“這吃人的神像啊!”
他離開家,逃出去之后的遭遇,簡直是非人的遭遇,那種生活,簡直比死還痛苦。有的時候,活下來會比死去更加的痛苦,而他還活著,就算遭遇了那樣的殘酷的事情。有這么一個細節,他在街上碰到一個被喝醉的父親打傷得六歲的小男孩,他把他接回家去,給他包扎傷口,細心的照顧他,在說到怎樣處理小孩的時候,他說“也許最仁慈的做法是在他的脖子上拴上一塊石頭,把他投進河里去。可是那樣就會使我遭受不快的后果。睡得真沉!你這個小孩,真是太不走運了——甚至都不能像只走失的小貓那樣保護自我!”,是啊,那個小孩就像當時在北美逃亡的他一樣,被人傷害了之后,像一條狗一樣在絕望里掙扎,可是牛虻讓沒有死,只是那么單純的一個愿望,要活著。人不也應當有這種執著嗎?
意大利青年亞瑟·伯爾頓,出身富商家庭。成年后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亞瑟在懺悔時不細心泄露了機密,使得戰友被捕,令青梅竹馬的女友瓊瑪誤會。亞瑟還痛苦地發現自我竟是無限崇拜的蒙泰里尼神父的私生子。一連串的打擊粉碎了亞瑟的心,他一錘子雜碎了心愛的耶穌神像,在書桌上放了一條偽裝自殺的紙條,毅然離去,來到了南美洲。
在南美洲漂泊的13年,他受盡屈辱,歷盡艱辛。他化名為牛虻回到意大利時,他已經成為了一個堅定、冷酷、老練的人了。牛虻回國組織武裝,偷運軍火,進取準備起義。但最終本能逃生的牛虻卻因為蒙泰里尼站在面前猶豫沒有開槍而被捕。生父的勸降沒能打動牛虻,牛虻也沒能說動蒙泰里尼加入他們的組織。蒙泰里尼痛苦地在兒子的死刑判決書上簽上了字,牛虻從容就義,倒在槍下。
蒙泰里尼是一個對徒們來說算得上仁慈的紅衣主教,他對亞瑟的感情也有著濃濃的父愛。13年后,他們再次相遇,可是父子兩人都有著自我的信仰。蒙泰里尼在要上帝(宗教)與兒子(革命)之間作出抉擇。對他來說,上帝是創造一切完美事物的神靈,是上帝讓亞瑟沒有淹死,是上帝把失散了13年的孩子還給了他……他無法舍棄他心中的上帝,又無法將他的愛分出一半來給兒子。蒙泰里尼最終目睹了兒子的死亡,但他很快也隨兒子而去。
當蒙泰里尼痛苦地在上帝與兒子之間作出了選擇時,他覺得以血贖罪的事應當在兒子身上實現;當兒子再也醒可是來的時候,他又后悔自我作出的選擇,因思念兒子而精神失常。
在蒙泰里尼看來,他一時間作出的選擇是對的,可等心愛的兒子再也不能回到他身邊時,他又無比悲傷,他在當時沒有認識到兒子對他的重要性,雖然當時他也愛著兒子,但他不能背叛他的天主。一段杯具是因為當時作出了錯誤的選擇就上演了。
有人曾說:“選擇就意味著失去。因為任何一種選擇,必須以放棄和推動某種事物為前提,否則就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選擇。”“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這說的不也是這么一種道理嗎?選擇是多么的重要,它關系著未來事物的發展。我們無法后悔自我的選擇,更無法改變當初的選擇。應對著一道道人生中數不盡的選擇題,如果因為一時的糊涂而誤了大事,釀成了嚴重的后果,那今后的人生又該何去何從呢?
所以要學會選擇,學會放棄。“寵辱不驚,閑看亭前花開花落;去留隨意,漫隨天際云卷云舒。”這才是人生的徹悟境界。
牛虻100字讀后感篇17
只有經過地獄般的磨練,才能煉出創造天堂的力量。只有流過血的手指,才能彈奏出世間的絕唱。——泰戈爾
歷經了十三年的煉獄,從成長到蛻變。從天真的青年阿瑟到堅強的圣斗士“牛虻”,從虔誠的信徒到決心擺脫“害人蟲”而離家出走的他,亞瑟伯頓終于成功蛻變。
《牛虻》講述了亞瑟因年輕不懂事而泄露組織秘密,挨了心愛的女友琴瑪一記耳光而無比懊喪。接著,他又得知自己竟然是自己所崇拜的神父的私生子,因此陷入迷茫甚至絕望。他制造了投海自盡的假象,從此流亡南美。十三年后回國時,他已成為革命者牛虻——一個為意大利的自由而奮斗的斗士歸來。這意味著他此生再無安寧。最后為了理想,牛虻割舍了愛情與親情,也舍棄了深愛他的吉卜賽女郎綺達,含笑走向刑場。
他的一生堪稱坎坷離奇,他的精神令人佩服不已。
他堅強——13 年似流放的生活他熬過頭了。他一度掙扎在死亡邊緣,忍受了常人不能忍受的痛苦。
他脆弱——他無法面對這個事實,自己是最景仰的神父的私生子。他開始痛恨這個世界。
他理性——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堅持不與自己心愛的女人相認。只因為一個還沒有被解開的誤會。
他感性——在琴瑪一次又一次的試探下,他終于在死亡前夜向琴瑪坦白了自己的身份,不過為時已晚。
他終于成功蛻變,而我呢?
由于小學畢業考試的失利。我未能考上心目中的中學。在蛹期,我失去了羽化的機會。自然而然我進入了新街中學。在這所熟知的中學里,我賦予了很大的希望。短短的兩年,讓我收獲了很多。剛剛進入的初三,是緊張的一年,是艱苦的一年,也是充實的一年。在初三,即將面臨中考——一個關乎我人生命運的轉折點。也許,我們因為它已失去了課間十分鐘的休息;也許,我們因為它失去了雙休日的放松;也許,我們經常會熬夜到很晚做作業,早上又早早地起床。我們努力學習,我們會叫苦、叫累。但我們是快樂的,因為學習充實著我們的生活,我堅信,在付出后終將會得到收獲。所以,加油吧!繼續努力,然后發揮出自己最好的水平,去考取一所理想的高中。
初三的生活對每個人來說都非同尋常,但我想只有適應了這樣的環境,才不會被淘汰。初三是我們人生的一個重要的起點,它關系著我們每個人的一生,所以我們必須牢記:讀書、讀書、讀書。雖然心里還有別樣的天空,但畢竟我們還沒有獨闖天下的勇氣,因此,我們要平靜、坦然、勇敢地面對它,我相信,在這一間四四方方的教室中,我們將創造“苦盡甘來”,駛向成功的彼岸。
我認為,所以的莘莘學子都是這么想得吧!學習牛虻,學習牛虻精神,努力把自己蛻變成一只最美的蝴蝶吧!
牛虻100字讀后感篇18
在讀過的小說中,伏尼契的《牛虻》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書中的主人公牛虻更是讓我感覺到震撼……
亞瑟,書中描述道:他身體十分單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纖細的手足,身上的沒一個地方都過于精細,過于弱不禁風,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國中產階級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紀肖像畫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讓他安靜地坐在那里別人必須誤會以為他是一個身著男裝的嫵媚動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可是就在他走動的時候,那輕盈敏捷的體態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馴服的,沒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
牛虻,書中又寫道:
‘費利斯。列瓦雷茲,綽號牛虻。
年齡:大約三十歲;
籍貫:不詳,大概系南美人;
職業;新聞記者;
矮個子;黑頭發;黑胡須;皮膚黝黑;藍眼睛;前額:既闊又圓;鼻子,嘴巴,下——'
對了,這兒:‘特征:右腳跛;左臂彎曲;左手少了兩指;臉上有最近被馬刀砍傷的疤痕;口吃。下頭還有一句附言:‘精于槍法,捕時要加以注意。'
大概沒有人會想到,那個以往的俊美少年會變成最終這“丑陋”的模樣,這或許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動,就是因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許多方面的“沖突”。這就應驗了文學評論家勃蘭兌斯說過一句名言:“沒有沖突,就沒有杯具。”這“沖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沖突,或者是感情與夢想的沖突,而由于這些不能調和的沖突,就爆發了驚心動魄的杯具。
這許多的沖突中每個都耐人尋味,每個都動人心旋,每一個沖突都把牛虻帶向杯具。可我無暇仔細體味這些沖突,因為我在被他的那種精神感動著、震撼著……
不管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歡樂地飛來飛去--這是開篇首語。本書的精華所在,文章的點睛之筆,也是牛虻和瓊瑪小時侯一齊學的一首小詩,是文章的結晶。
的確,牛虻精神是永不泯滅的。在宇宙的每個角落都會有這樣的人存在。牛虻精神是人類的一種精神的象征。
無論在牛虻那個戰亂的年代,還是如今這和平的時代,牛虻的執著,堅強,頑強的毅力和應對敵人視死如歸的精神都是值得我們學習和發揚的。
"我明白你們這些留下來的人團結起來,就會給他們猛烈的反擊,你們將會實現為之奮斗的宏偉大業。至于我,對待死亡就會懷著簡便的心境,走進院子,就像是一個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經完成了我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徹底完成了這份工作的證明。他們殺了我,因為他們害怕我,我心何求。"這是封面上的一段話。足見牛虻的偉大。他用一生的時間和惡勢力作斗爭,把自我的青春和熱情毫不吝嗇地獻給了意大利。獻給了他深愛的與之無關的人民。而應對死刑表現得從容不迫甚至讓執行槍決的軍官士兵都不寒而栗。應對手無縛雞之力的牛虻,他們顯得多么狼狽不堪!就連槍決的士兵都舍不得下手,一心想著是身旁的人射死牛虻的,最終竟有個士兵甚至沒有開槍。牛虻就是有這個力量,能讓他的敵人也受到感染。在他身旁的人,都會感受到他靈魂的魅力。并受到他的熏陶和感染。哎,這樣一個好人還是被亂槍射死了,可就連最終一刻,他都不忘和敵人斗爭,最終一刻他也是勝利的。他的敵人都怕他……
牛虻是在其生命中最愛的兩個人——神父蒙太尼里和女友瓊瑪的雙重傷害下、其內心承受著非人的煉獄般折磨中流浪到南美洲,度過了地獄般的十三年。而后再出此刻意大利的他已經成熟了,已經是老練的“牛虻”,成為一個為國家命運不顧個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轉眼看看此刻的我們,80后的我們,被人們喻為“草莓族”的我們,莫說是受到生命中最愛的兩個人的雙重打擊我們有沒有勇氣重新站起來,就是遇到挫折也會讓許多人放棄前進去選擇逃避!這是多么鮮明的比較啊!
生活在和平的年代里,我們缺少的或許就是一種牛虻精神——執著、堅強、頑強的毅力和戰勝自我、愈挫愈勇的斗志!或許這時的我們真的應當學一下魯迅先生的“拿來主義”,把牛虻精神拿來,將它溶于自我的思想中,為自我所用,改變80后“草莓族”的現狀,將自我變為不僅僅外表光鮮亮麗,內心也堅強無比的“轉基因草莓”吧!
牛虻100字讀后感篇19
《牛虻》一書,作者是——艾捷爾·麗蓮·伏尼契,這著作影響著千萬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亞瑟——也就是牛虻。
這本書寫的是亞瑟在經歷重重困難后仍不忘革命,堅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獄后,許多人都認為他已死,但他不顧家人的反對,又重新出現在眾人的面前,在勞倫佐·蒙太尼里的幫助下堅持革命。他自己命名為牛虻,因為他有牛虻的優秀品質。
這驚心動魄的故事把我深深地震撼住了。牛虻被最信賴的人欺騙過,被最愛的人傷害過,淪落到拖著殘廢的身軀在甘蔗園賣苦力,甚至當一名雜耍戲團的小丑。一個活生生,苦苦掙扎的人的靈魂,束縛在那個扭曲的身軀里,被迫為它所奴役。在一次次的困難中,牛虻都選擇了勇敢地去面對,不曾退縮。在經歷種.種磨難后,他變得成熟,換言之,那叫成長。
這本書讓我知道,成長,是艱難的。挫折中難免要流眼淚,但我們要擦干它,并站起來,這樣才意味著我們長大了,堅強了。用牛虻的話說,他從死亡那里走來,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對人民的熱愛、對敵人的憎恨、對朋友的坦誠、對愛情的忠貞、對生活的投入、對死亡的蔑視,永遠是我們可以借鑒的一個楷模。雖然生命已盡,但愛與希望永存!對于牛虻來說,他所面臨問題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對權貴如饑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應該破除這層羊皮,直刺狼的心臟。牛虻是個強者,真正的強者,是值得所有人學習的楷模。
牛虻100字讀后感篇20
生日的時候,同桌送我一本伏尼契的《牛虻》。這么多年來,此書不知道被我反復讀了多少遍。
《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為主線,大筆勾勒和細致描繪了牛虻飽受壓抑和摧殘后,背叛了他曾篤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熱的革命斗爭,錘煉成一個為統一和獨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戰斗的革命者。
牛虻,這個理想與追求的化身,沒有人可以否認你的傳奇。牛虻(亞瑟)是一個非常堅強的人。他在革命斗爭中學會了堅強,并支撐了他的事業。
牛虻因誤會被認為出賣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殘疾人:跛腳,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參加了革命,在偷運軍械時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殺。
他用一生的時間和惡勢力作斗爭,把自己的青春和熱情毫不吝嗇地獻給了意大利。獻給了他深愛的與之無關的人民。而面對死刑表現得從容不迫甚至讓執行槍決的軍官士兵都不寒而栗。面對手無縛雞之力的牛虻,他們顯得多么狼狽不堪!就連槍決的士兵都舍不得下手,一心想著是身旁的人射死牛虻的,最后竟有個士兵甚至沒有開槍。牛虻就是有這個力量,能讓他的敵人也受到感染。在他身旁的人,都會感受到他靈魂的魅力。并受到他的熏陶和感染。哎,這樣一個好人還是被亂槍射死了,可就連最后一刻,他都不忘和敵人斗爭,最后一刻他也是勝利的。他的敵人都怕他……
我不能想出有任何其他的結局來取代這一看似注定的悲劇。深沉的,有如宿命一般。雖是肉體的毀滅,卻是靈魂的永生。我不能記起看過哪部小說有如此震驚、痛苦、惶惑而又釋然!結尾我讀了幾遍。初讀后是極其悲哀的,卻似乎是哀嘆命運對人的無情捉弄。真是讓人難以置信,卻是現實,是黑暗的現實。因而,它的悲劇是無法挽回的。雖讓人扼腕,卻也是最好的結局。讀后把全書聯系起來深思之后,我深深地被震撼,震撼于一個人的堅強。這更像是一曲偉大英雄的贊歌,一個身體被錘子擊得支離破碎,而精神上卻比別人堅強的人,難道不值得贊美嗎?
的確,牛虻精神是永不泯滅的。在宇宙的每個角落都會有這樣的人存在。牛虻精神是人類的一種精神的象征。
無論在牛虻那個戰亂的年代,還是如今這和平的時代,牛虻的執著,堅強,頑強的毅力和面對敵人視死如歸的精神都是值得我們學習和發揚的。
生活在和平的年代里,我們缺少的或許就是一種牛虻精神——執著、堅強、頑強的毅力和戰勝自己、愈挫愈勇的斗志!或許這時的我們真的應該學一下魯迅先生的“拿來主義”,把牛虻精神拿來,將它溶于自己的思想中,為自己所用,”讓認為90后是“垮掉的一代”的偏見不攻自破。
《牛虻》一書也使我看到了自己的渺小。為死亡所纏繞的肉體和靈魂是何其痛苦,我們有什么理由為身邊那一點點輕如塵埃的小事而埋怨、哀嘆!沒有什么事能使我們放棄對信仰的追求與生之希望,沒有什么溝壑是不能逾越的!只要你找到了前進的方向,你為什么還要停滯不前呢?我的太陽到底在哪里呢?難道世俗便是真理、便是希望嗎?第一個走出這一步的人固然是艱難的,但是,再困難也得朝前走,即使沒有志同道合的人,甚至有人嘲諷與阻撓,也要堅定地走下去!有什么讓你瞻前顧后猶豫不決呢?
信的末尾是那首著名的小詩:不管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樂地飛來飛去。
這首詩打動著一代又一代讀者。
牛虻雖然已經犧牲,但我堅信,一定有千千萬萬像牛虻一樣的人為了理想,為了解放,努力著并繼續斗爭著,哪里有壓迫,哪里有磨難,哪里就有牛虻。我也堅信,一定有千千萬萬的人受到牛虻的鼓舞而成為牛虻一樣的革命者。
牛虻代表的是一種精神。海明威說,一個人可以被摧毀,但是他不能被打敗。因為,精神,永生!
有了一種精神,我們才會堅強起來,才會矢志不渝地追求我們的目標,我們才不會屈服,不會消沉。那么,無論我們活著,還是死去。我們都會像牛虻那樣快樂的飛來飛去……
懂得微笑,人才不會在困境中恐懼;懂得給予,我才知道緣份冥冥中相遇。風會停,雨會止,笑著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