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讀書心得六百字
《魯濱遜漂流記》我讀了很多遍,每一次都有新收獲。魯濱遜在大海死里逃生來到荒島的時候,他什么都沒有,在荒島上他艱難求生,從不放棄。他自己修建房屋,想盡一切辦法馴化野山羊,還自己經過好多年的實驗,成功種出了小麥吃上了美味的面包。依靠勇敢智慧趕走了吃人的野人,救了星期五,贏得了他對自己的忠心。終于在28年后成功的離開了荒島,回到了自己的家鄉。
魯濱遜在荒島求生的經歷深深的吸引了我,我常常想假如我和魯濱遜一起在荒島上,我會幫他擠羊奶,做農活,還會幫他出主意,也許20年就可以離開荒島。
這個想法直到我暑假去青海旅游才有了更深刻的認識:想象中的事情和真實嘗試是不一樣的,要想戰勝真實中的種種困難,就要從平時的點滴小事做起。在去青海的時候,爸爸就對我說,高原上的飲食和氣候與我們濟南的飲食和氣候是不同的,要多做些準備。我聽后沒有在意,可是到了海拔4000多米的高原我的身體就有些不舒服,經常會感到呼吸困難,還要照顧高原反映更厲害的媽媽,可是為了挑戰自己我還是堅持了下來,這樣的經歷更能讓我體會到魯濱遜在荒島的艱辛和他克服苦難的勇氣。我們現在的生活學習條件這樣優越,更應該珍惜現在的時間來努力學習。
名著讀書心得六百字篇2
簡愛是個極為普通的女子,沒有出眾的相貌,沒有顯赫的背景,也沒有高人一等的才華,她只是單純的相信一個信念:在愛情里,人應該是平等的。她的決不妥協為她等到了愛情,也得到了愛人的尊重。
簡愛是可憐的,首先是個孤兒,被舅媽虐待,然后送進了收養孤兒的修道院,在修道院里,被老修女們歧視,被小伙伴們隔離,最好的一個朋友也去世了,簡愛的人生,到此為止就是一出悲劇,可是命運,很奇怪,它總以你想不到的方式給你驚喜或驚嚇,而這一切都是從你對待自己命運的方式開始的。簡愛年滿18歲,離開修道院,來到一座莊園,給莊園主的干女兒當家庭教師,慢慢的跟莊園主羅切斯特發生了戀情,可是戀情并不是一帆風順的,莊園主有一個妻子,有家族遺傳的精神病,長期被鎖在閣樓的最高處,直到簡愛和羅切斯塔結婚的那一天,因為莊園主妻子的弟弟出來阻止婚禮,簡愛才知道羅切斯特妻子存在的事情。
經過一番內心的折磨與掙扎,簡愛決定放棄這份愛情,因為羅切斯特的欺騙,因為羅切斯塔還有妻子,因為簡愛不能忍受這份愛情里還有看似不平等的瑕疵。簡愛悄悄的出走了。在訪遍親戚的這段時光里,簡愛也嘗試著重新開始,直到有一天,她的潛意識感覺羅切斯特發生了意外,然后不顧一切的跑到莊園里,她的第六感是對的,羅切斯特的妻子縱火,把莊園燒了,而羅切斯特在這場火災中烙下了殘疾,雙目也失明了。
就這樣,簡愛又回到了羅切斯特的身邊。她得到了自己的幸福,同時也給無數在婚姻追求的路上俯首稱臣的女子指明了一條正途:干預反抗,敢于追求自由與平等的女孩,最終遇到的也會是愿意尊重你的男子。
名著讀書心得六百字篇3
《水滸傳》這本書大家并不陌生,它是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施耐庵根據歷史故事寫出來的一本小說。
這本書反映了我國封建社會后期一場驚心動魄的農民起義的發生,發展直至失敗的全過程,作者充分暴露了封建社會統治階級的腐朽和殘暴,揭露了當時尖銳對立的社會矛盾和官逼民反的殘酷現實。
在《水滸傳》中,塑造了許多英雄好漢的形象,如:及時雨-宋江,智多星-吳用,花和尚-魯智深,豹子頭-林沖等108個英雄好漢。
在這本書中,我最喜歡的人物是花和尚,魯智深。他原名魯達,本在渭州小種經略相公手下當差任經略府提轄。在渭州為救弱女子金翠蓮,他三拳將鎮關西打死,被官府追捕,無奈之下,他被介紹到五臺山當和尚,智真長老賜他法號智深。讓他也有了安身之處,但他難守清規,于是大鬧五臺山。智真長老只好讓他去投東京汴梁大相國寺安身,于是他在大相寺看守菜園,收服了潑皮,又倒拔垂楊柳,與林沖結拜為兄弟,后來在野豬林救了刺配滄州的林沖,最后上了梁山。
魯智深的容貌和他的性格完全不同,他長的兇神惡煞,但是卻有著愛憎分明,見義勇為、扶危濟困,嫉惡如仇,膽大心細的性格特點,這些特點,說明了魯智深充滿了正義感,讓人在黑的封建社會中看到了光明。
金圣嘆曾經這樣評價過魯智深,魯達自然是上上人物,寫得心地厚實,體格闊大。論粗魯處,他也有些粗魯,論精細處,他
赤是精細。然不知何故,看來便有不及武松處。想魯達已是人中絕頂,若武松真是天神,有大段及不得處。說了魯達許多的好處,讓人敬佩魯達。
魯智深是我最敬佩的人物,他充滿了正義和能量,是照亮了封建社會的一盞明燈。
名著讀書心得六百字篇4
在這個寒假里,我讀了由英國作家丹尼爾笛福所著的《魯濱遜漂流記》,我被這本書所吸引。這本書讓我深深體會到了魯濱遜的頑強毅力和不屈不撓的精神。這本書的主人公是魯濱遜,他天生愛好冒險,喜歡航行。在一次航海中,他們的船碰到了風暴觸礁后,船上所有的人都淹死了,可他卻幸存下。他戰勝了絕望,自力更生靠著自己的雙手和智慧,不僅制作出了家具,武器和許多器皿,而且還馴服了野獸,在這座孤島上過著艱苦的生活。
但是唯一制作不出伙伴,他非常的寂寞。有一次一群食人族來到孤島開“食人盛宴”,他救出了一個俘虜,并給他取名為“星期五”。而“星期五”也成了魯賓遜忠實的奴仆,為了報答魯賓遜他哪怕付出自己的生命也值得,甚至手起刀落砍掉了同族的頭。魯濱遜還很愛幫助人,他不僅教會了“星期五”英語。不久之后,又救下了兩個俘虜,一個是“星期五”的父親,一個是西班牙人。他不顧自己餓肚子,把僅有的食物分給他們享用,他們一起勞動,在孤島上共同生活了20多年。后來有一艘英國船只來到了荒島,魯濱遜幫助船長制服了水手們的造反,終于搭船離開荒島,返回了英國。看完這本書讓我懂得了:無論遇到什么困難,先要戰勝心里絕望,勇敢面對并克服困難,才可以像魯濱遜一樣成為一個成功者。
名著讀書心得六百字篇5
令我最佩服的就是作者在描寫兩方交戰時的高超技巧。就拿楊志和索超在大名府的那場比武來說吧。不談兩人的盔甲武器,也不談雙方打斗的場面,單是兩人的馬,作者就寫得活靈活現。索超的馬“色按庚辛,仿佛南山白額虎;毛堆膩粉,如同北海玉麒麟。”而楊志的馬“駿分火焰,尾擺朝霞,渾身亂掃胭脂,兩耳對攢紅葉。”作者觀察細致入微,雖然在這里只用了比喻的手法,但在描寫楊志的馬時卻用了四種不同的物來比喻馬全身不同的紅,使人覺得可信、真實,足可見作者技巧的巧妙。除了看,當然也要思考,我思來想去,就是一個問題不大清楚,那就是何為好漢?一個人的好與壞是由法律、真理來判斷的,那書中所謂的好漢是以什么為標準的呢?武松,他為兄報仇,殺了嫂嫂與西門慶,那是兄弟情深,也就算了。可他血濺鴛鴦樓,把氣撒到了別人身上,連在張都監家看馬的也被他莫名奇妙地殺了。這看馬的老頭與武松無怨無仇,連面都沒見幾回,有什么理由殺他?就因為他幫張都監看馬?武松見孔亮喝酒吃雞,自己只有熟菜,便打跑他,自己霸占了,這也能稱作好漢?想著想著,倒也想出了幾分道理。以前,人們把“義”看得特別重,史進不就看在朱武和楊春重義氣上,放了陳達嗎?如今,做事都得依法律,如果也學他們一樣,反而會害了別人。
因此,時代變了,人的觀念變了,我們只能用欣賞的角度去看這本書,萬萬不可把它當成教科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