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虻》讀后感
讀后感通常是指對一本書或一篇文章等閱讀材料在閱讀之后的感受和感想,是對閱讀材料的一種直觀和主觀的反應。牛虻》讀后感怎么才能寫好?這里分享一些牛虻》讀后感,方便大家學習。
牛虻》讀后感篇1
在我的心目中,親情是最純潔的,最值得信賴的感情:悲時,它給你撫慰;恐懼時,它給你力量;失望時,它給你鼓勵;危險時,它給你保護```````所以,親情是圣潔的。可是,我讀完愛爾蘭女作家艾‘
麗’伏尼契所著的《牛虻》,蒙泰尼里把親生兒子送上斷頭臺的事實,重重地打擊了我的信念和感情
《牛虻》敘述的是一意大利斗爭中的一個故事。篤信上帝的貴族子弟亞瑟經過了一次次現實生活的挫折,改變了自己對上帝的信仰,投入了一意大利的火熱生活,從而引起了一系列親情與信仰的矛盾和斗爭。
平時,孤獨寂寞的亞瑟最信賴自己的教父猛太尼里。’‘父子’‘倆的感情是真誠的。當亞瑟因母親早逝而悲傷時,教父給他安慰;當亞瑟猶豫彷徨時,教父又催他奮進。但是有一回亞瑟把自己參加革命的
志愿告訴蒙泰尼里,希望得到他的幫助,而教父一反往日慈祥的神態,不容反駁他要打這個念頭。這是第一次使年輕的亞瑟十分失望。一次偶然的機會,亞瑟得知蒙太尼里就是自己生身父親,他迷惑,悲傷,
憤恨,因為他心目中圣潔的神父竟然一直在欺騙他!但是他還是深深地愛著神父,因為他是教父,是父親。
十三年后,亞瑟帶這滿是傷疤和殘缺的身體由南美洲回到了生他的土地上又投入了火熱的戰斗。他用’‘牛虻’‘作筆名,一次次用銳利的筆鋒抨擊當時黑暗的社會。從此,牛虻的名字便震動了意大利。這時的蒙泰尼里已經是一個深受人們尊敬的紅衣大主教了。牛虻以自己的愛父之心,常常用各種方式和他接觸親近。當牛虻發現蒙泰尼里在十三年中無時不忍受這痛失愛子的煎熬時,心中的愛和恨交織著,更加矛盾。
一次牛虻和他的同志遭到騎兵的襲擊,他勇感地接受了掩護任務。當他拿起手槍,準備突圍時,忽然聽見蒙泰尼里的聲音,拿著手槍的手無力地垂了下來。就在那一剎那間,騎兵包圍了他。
看到這里我被書中字里行間流露出的親情深深地感動了。我既為牛虻的被捕感到惋惜,又以為蒙泰尼里會設法就出他惟一的兒子,使得父子團圓。不料,這個上帝的衛道士并沒有手下留情:是他;’‘讓’’
牛虻再度入獄。在監牢中,一心只想保住自己所謂的‘’清白‘’,‘地位‘’,在牛虻的死亡書上簽上了名字,把自己心愛的兒子送上刑場``````蒙泰尼里很愛孩子,可是,作為一個反動主教,在關鍵時刻他所信奉的上帝的利益和孩上的利益發生沖突的時侯,他選擇了上帝,保住了自己。直到這時,人們才看清他的真實面目。他是上帝忠實的信徒,他所代表的是宗教統治階級,他之所以獻出兒子是為了保住這個反動階級的利益。
牛虻是一個英雄,可他不懂得人世間的父子親情,是可以由信仰決定取舍的,所以他會被自己反動的父親送上刑場。
艾`麗`伏尼契,這位愛爾蘭女作家寫下的《牛虻》,的確是留給人們的一筆可觀的財富。
牛虻》讀后感篇2
艾麗伏尼契,這位愛爾蘭女作家寫下的《牛虻》,的確留給了人們一筆可觀的精神財富,告訴了我們親情的意義。
牛虻(亞瑟·勃爾頓)是一個非常堅強的人。他在革命斗爭中學會了堅強,并支撐了他的事業。
《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為主線,大筆勾勒和細致描繪了牛虻飽受壓抑和摧殘后,背叛了他曾篤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熱的革命斗爭,錘煉成一個為統一和獨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戰斗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藝術手段,通過跌宕有致的情節(牛虻因誤會被認為出賣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殘疾人:跛腳,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參加了革命,在偷運軍火時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殺),鮮明生動地塑造了牛虻這個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難英勇犧牲的典型人物形象,體現了意大利愛國志士的剛毅精神及他們對革命事業的無限忠誠。
牛虻在革命斗爭中逐漸變得堅強起來。剛出場19歲的亞瑟有點像十六世紀肖像畫里的意大利小伙子。“從他那長長的睫毛,敏感的嘴角和嬌小的手腳看,身體各個部位都顯得過分精致,輪廓格外分明。”而經過革命鍛煉之后的牛虻則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壓垮的幽靈似的恐懼、虛幻世界里的幻像,都隨產生他們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陽光芒四射,敵人出現在眼前,他便斗志激昂,再也無恐懼可言。”牛虻所有的一切,在監獄執行死刑的士兵則是這樣認為的:“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辯,他那無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氣,曾像太陽的光芒一樣在他們死氣沉沉的生活中閃耀。”牛虻變得成熟了、堅強了,成為一個為國家命運不顧個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
堅強的牛虻在犧牲前一夜給他深愛的人瓊瑪的遺書里這樣寫道:“我將懷著輕松的心情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個小學生放假回家一樣。我已經做了我應做的工作,這次死刑判決就是我忠于職守的證明。”
與牛虻關系密切,給他巨大影響的人是他的懺悔神父主教蒙太尼里(其實是他父親)。主教蒙太尼里欺騙了牛虻,從而使牛虻對上帝產生了懷疑。從此,牛虻開始恨蒙太尼里,“上帝是—一只泥巴做就的東西,我只需一錘就能夠把它砸個粉碎;而你呢,卻一直用謊言欺騙我。”出走前牛虻這樣說道。蒙太尼里影響了牛虻的一生。應該說,牛虻的死,他要負大部分的責任。
學會堅強,無論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難,向困難挑戰——這是《牛虻》給我的啟示。
牛虻》讀后感篇3
十三年的地獄生活,書中沒有提到,只在牛虻與瓊瑪的談話中,我們可以知道十三年中,亞瑟做過打雜的,挖煤的礦工,甚至做過供人玩耍的小丑。如果說十字架的破碎意味著亞瑟的死亡,那么十三年的非人遭遇締造了牛虻。
書中也有一段關于牛虻的描寫:“他皮膚微黑,像一個黑白種混血兒。盡管腿瘸,舉動卻像貓一樣輕捷。奇怪的是,他的全部個性很容易使人聯想到一只黑色的美洲豹。他的前額和左頰被馬刀砍過而留下的那道長長的彎曲的刀痕,使那張臉破了相。當他期期艾艾說不上話來時,那半邊臉便神經質地抽搐起來。”亞瑟是一只沒有利爪的馴服的美洲豹,而牛虻是一只長滿利爪的黑色的美洲豹,他用他的利爪狠狠地向教會勢力抓去。他是千千萬萬個資產階級革命者的典型,戰斗不屈、堅強、勇敢、堅強,堅定地為革命事業奉獻一生。這是他與當時眾多革命者的共性。
同時由于他個人的遭遇,以及他與蒙泰尼里特殊的關系,使得他又有自己的個性。他比其他革命者更為激進、神經質、刻薄、行為舉止怪異。他的反對教會的文章尖銳、刻薄,尤其是針對蒙泰尼里。黨內的一些同志認為牛虻太過于尖刻了,蒙泰尼里作為一名大主教,為人正直善良,他們認為正直的主教不多,不應該對蒙泰尼里如此猛烈得抨擊。我們能說牛虻對蒙泰尼里的抨擊不與他對蒙泰尼里的私人怨恨有關嗎?十三年前,蒙泰尼里伙同上帝謀害了亞瑟,這一罪過讓蒙泰尼里一生都為之自責。牛虻真的對蒙泰尼里有如此怨恨嗎?其實不是的,牛虻對蒙泰尼里有很深的感情,他把這種感情深深地埋藏在心底,而外化為對他的恨。牛虻的被捕也是因為他看到蒙泰尼里而神情恍惚,垂下了槍。
十三年的遭遇讓他不敢有愛,不管是對蒙泰尼里的親情。還是對瓊瑪的愛情。
牛虻》讀后感篇4
今日,我一口氣讀完了《牛虻》這部書,留給我的是震撼與感動。主人翁青年亞瑟因少年不更事而泄露組織秘密,換了心愛的女友瓊瑪一記耳光,無比懊喪。之后,他又得知自我竟然是所崇拜的神父的私生子,所以陷入迷茫甚至絕望。他制造了投海自盡的假象,從此流亡南美,身體被人打成殘疾。十三年后回國時,他已成為革命者牛虻。一個為意大利的自由而戰斗的斗士歸來,意味著他此生再無安寧。最終,為了夢想,牛虻割舍了感情和親情,也舍棄了深愛他的吉卜賽女郎倚達,舍笑走向刑場……
他說“不管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歡樂地飛來飛去。”是的,他是夢想與現實的化身,為了心中的信仰,他拋棄了親情,感情,甚至是生命。
可是!他留給世人唯一是最珍貴的無價之寶是那永不墜落的斗爭精神!在當年哪個兵分馬亂,伸手不見五指的黑暗社會,他就像一顆閃閃發光的金子,用他微弱卻能給人期望和光明的亮光,照亮著這個社會的某一個角落。可惜它卻被丟棄在一個不太顯眼的死角里,深深地埋藏著,它在那里沉睡了好久,好久,好久……
書中最讓我感動的是他最終犧牲的情節,就算是臨死之前,他依舊是那樣毫不屈服,甚至于讓要槍斃他的士兵失去了殺他的勇氣,也許這太夢想化了,可是以牛虻的性格,這有又好像是合情合理的。
然而,他本能夠不死的。
他那個非法生父蒙泰尼里主教已經答應協助他越獄,同志們也在全力準備營救,但他卻堅持要蒙泰尼里拋棄天主教與他相認,同赴征程。為什么要提出這種對方不可能理解的要求,而寧可放棄繼續驅逐奧地利占領者的事業呢?我思索后的結論是:牛虻是把親情放在夢想之上的,沒有了親情,寧可放棄一切。而蒙泰尼里是把兩者同等看待的,盡管失去自我唯一的兒子之后,精神崩潰,走向死亡(我相信是自殺),信仰依然是無比堅定的。盡管是反動的信仰,“花崗巖腦袋”也勝過“墻頭草”。
我不明白,能否稱牛虻為英雄。因為他的苦難是在對世界的平白幻想以及象牙塔久久滋潤下產生的。就像他自我說的“當時的我幼稚的認為,所有欺騙了你的人都應當下地獄,可是我卻不明白,我正跳下一個地獄!”可是,他的苦痛有無非來自于那個社會,尤其是那個時代的意大利,那個神權至上的年代。而亞瑟比別人更早的清醒帶來的卻是痛苦,就像魯迅先生說的“這吃人的禮數!”而若牛虻還在,他便是要說“這吃人的神像啊!”
他離開家,逃出去之后的遭遇,簡直是非人的遭遇,那種生活,簡直比死還痛苦。有的時候,活下來會比死去更加的痛苦,而他還活著,就算遭遇了那樣的殘酷的事情。有這么一個細節,他在街上碰到一個被喝醉的父親打傷得六歲的小男孩,他把他接回家去,給他包扎傷口,細心的照顧他,在說到怎樣處理小孩的時候,他說“也許最仁慈的做法是在他的脖子上拴上一塊石頭,把他投進河里去。可是那樣就會使我遭受不快的后果。睡得真沉!你這個小孩,真是太不走運了——甚至都不能像只走失的小貓那樣保護自我!”,是啊,那個小孩就像當時在北美逃亡的他一樣,被人傷害了之后,像一條狗一樣在絕望里掙扎,可是牛虻讓沒有死,只是那么單純的一個愿望,要活著。人不也應當有這種執著嗎?
意大利青年亞瑟·伯爾頓,出身富商家庭。成年后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亞瑟在懺悔時不細心泄露了機密,使得戰友被捕,令青梅竹馬的女友瓊瑪誤會。亞瑟還痛苦地發現自我竟是無限崇拜的蒙泰里尼神父的私生子。一連串的打擊粉碎了亞瑟的心,他一錘子雜碎了心愛的耶穌神像,在書桌上放了一條偽裝自殺的紙條,毅然離去,來到了南美洲。
在南美洲漂泊的13年,他受盡屈辱,歷盡艱辛。他化名為牛虻回到意大利時,他已經成為了一個堅定、冷酷、老練的人了。牛虻回國組織武裝,偷運軍火,進取準備起義。但最終本能逃生的牛虻卻因為蒙泰里尼站在面前猶豫沒有開槍而被捕。生父的勸降沒能打動牛虻,牛虻也沒能說動蒙泰里尼加入他們的組織。蒙泰里尼痛苦地在兒子的死刑判決書上簽上了字,牛虻從容就義,倒在槍下。
蒙泰里尼是一個對徒們來說算得上仁慈的紅衣主教,他對亞瑟的感情也有著濃濃的父愛。13年后,他們再次相遇,可是父子兩人都有著自我的信仰。蒙泰里尼在要上帝(宗教)與兒子(革命)之間作出抉擇。對他來說,上帝是創造一切完美事物的神靈,是上帝讓亞瑟沒有淹死,是上帝把失散了13年的孩子還給了他……他無法舍棄他心中的上帝,又無法將他的愛分出一半來給兒子。蒙泰里尼最終目睹了兒子的死亡,但他很快也隨兒子而去。
當蒙泰里尼痛苦地在上帝與兒子之間作出了選擇時,他覺得以血贖罪的事應當在兒子身上實現;當兒子再也醒可是來的時候,他又后悔自我作出的選擇,因思念兒子而精神失常。
在蒙泰里尼看來,他一時間作出的選擇是對的,可等心愛的兒子再也不能回到他身邊時,他又無比悲傷,他在當時沒有認識到兒子對他的重要性,雖然當時他也愛著兒子,但他不能背叛他的天主。一段杯具是因為當時作出了錯誤的選擇就上演了。
有人曾說:“選擇就意味著失去。因為任何一種選擇,必須以放棄和推動某種事物為前提,否則就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選擇。”“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這說的不也是這么一種道理嗎?選擇是多么的重要,它關系著未來事物的發展。我們無法后悔自我的選擇,更無法改變當初的選擇。應對著一道道人生中數不盡的選擇題,如果因為一時的糊涂而誤了大事,釀成了嚴重的后果,那今后的人生又該何去何從呢?
所以要學會選擇,學會放棄。“寵辱不驚,閑看亭前花開花落;去留隨意,漫隨天際云卷云舒。”這才是人生的徹悟境界。
牛虻》讀后感篇5
第一次知道牛虻是在讀奧斯特洛夫斯基著的《鋼鐵是怎樣煉成的》一書上的。書中主人公保爾最喜歡的一本書就是《牛虻》。《牛虻》究竟有什么魔力能讓保爾如此癡迷呢?帶著好奇心,我翻開了《牛虻》。
主人公牛虻原名叫亞瑟,成長在佛羅倫薩一個富裕的家庭,是當地神學院院長蒙泰尼里和他母親的私生子。亞瑟在大學里參加了秘密革命組織青年意大利黨,作為其老師的蒙泰尼里為此很憂心。恰逢此時,蒙泰尼里即將升任羅馬主教一職,亞瑟在新任神甫的誘導下說出了組織的秘密。因此,他和黨內一批同志被捕入獄。出獄后,他青梅竹馬的女友瓊瑪給了他一記耳光后痛心離開,與此同時,亞瑟得知了自己的身世真相。在雙重打擊下,亞瑟精神失常,砸碎了十字架和神像,留下紙條偽稱自盡。十九歲的亞瑟偷渡到南美洲,在那里他墜入了真正的人間地獄,度過了十三年非人的生活。十三年后,他回到意大利,此時的他不僅相貌大大地改變了,而且已經成長為一個令敵人聞風喪膽的資產階級革命者——牛虻。牛虻用盡一切尖酸刻薄的詞去攻擊教會,尤其是蒙泰尼里。但在一次行動中,由于蒙泰尼里的突然出現,牛虻精神恍惚,因此被捕入獄。在獄中,牛虻與蒙泰尼里相認,當牛虻要求蒙泰尼里在他和上帝之間選擇一個時,蒙泰尼里選擇了上帝。最后,牛虻被槍決,蒙泰尼里也因“心臟動脈瘤破裂”而突然去世。
(一)死亡
讀完這本書,牛虻的形象一直在我腦海中揮之不去,他給我的震撼力太大了。要想了解牛虻,就要先了解亞瑟。關于亞瑟,書中有這么一段描寫:“他身材瘦削,個子不高,與其說是三十年代的一位英國中產階級少年,倒不如說更像一幅十六世紀肖像畫中的意大利人,從長長的眉毛和敏感的嘴唇,到纖巧的手腳,身上的每一部分都顯得過于玲瓏了,過于小巧了。靜坐時可能被誤認為是一位身著男裝的美麗少女;然而行動起來,其動作之矯健迅疾,則令人聯想到一只沒有利爪的馴服的美洲豹。”這是一個溫柔、善良、有著美好前程的青年人,一切虔誠宗教徒的美好品格他都擁有。他對上帝是充分信任的,這表現在他對蒙泰尼里的尊重與依賴上。作為一名意大利青年,他自然會受到革命思想的影響,他參加意大利青年黨是一件很自然的事。但亞瑟太過于天真,他從小養尊處優,他不能看清楚社會的各個方面,他天真地認為宗教與革命是可以統一的,作為一名虔誠的宗教徒與參加革命是沒有關系的。最后他被上帝出賣了,這把他以前所建構的精神與思想體系全部銷毀了。他心目中的那個上帝隨著他砸碎十字架的那一瞬間死去了,同時亞瑟也永遠死去了。
(二)重生
十三年的地獄生活,書中沒有提到,只在牛虻與瓊瑪的談話中,我們可以知道十三年中,亞瑟做過打雜的,挖煤的礦工,甚至做過供人玩耍的小丑。如果說十字架的破碎意味著亞瑟的死亡,那么十三年的非人遭遇締造了牛虻。書中也有一段關于牛虻的描寫:“他皮膚微黑,像一個黑白種混血兒。盡管腿瘸,舉動卻像貓一樣輕捷。奇怪的是,他的全部個性很容易使人聯想到一只黑色的美洲豹。他的前額和左頰被馬刀砍過而留下的那道長長的彎曲的刀痕,使那張臉破了相。當他期期艾艾說不上話來時,那半邊臉便神經質地抽搐起來。”亞瑟是一只沒有利爪的馴服的美洲豹,而牛虻是一只長滿利爪的黑色的美洲豹,他用他的利爪狠狠地向教會勢力抓去。他是千千萬萬個資產階級革命者的典型,戰斗不屈、堅強、勇敢、堅強,堅定地為革命事業奉獻一生。這是他與當時眾多革命者的共性。同時由于他個人的遭遇,以及他與蒙泰尼里特殊的關系,使得他又有自己的個性。他比其他革命者更為激進、神經質、刻薄、行為舉止怪異。他的反對教會的文章尖銳、刻薄,尤其是針對蒙泰尼里。黨內的一些同志認為牛虻太過于尖刻了,蒙泰尼里作為一名大主教,為人正直善良,他們認為正直的主教不多,不應該對蒙泰尼里如此猛烈得抨擊。我們能說牛虻對蒙泰尼里的抨擊不與他對蒙泰尼里的私人怨恨有關嗎?十三年前,蒙泰尼里伙同上帝謀害了亞瑟,這一罪過讓蒙泰尼里一生都為之自責。牛虻真的對蒙泰尼里有如此怨恨嗎?其實不是的,牛虻對蒙泰尼里有很深的感情,他把這種感情深深地埋藏在心底,而外化為對他的恨。牛虻的被捕也是因為他看到蒙泰尼里而神情恍惚,垂下了槍。十三年的遭遇讓他不敢有愛,不管是對蒙泰尼里的親情。還是對瓊瑪的愛情。
牛虻》讀后感篇6
不管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歡樂地飛來飛去。”合上小說《牛虻》,我己是淚水漣漣。我被這本外國名著深深打去著,回顧牛虻的一生,我眼前仿佛是一條波濤洶涌的大江,義無反顧地向大海奔去。我深深震撼于這驚心動魄的時代下驚心動魄的故事。他被最依靠的人欺騙過,被最愛的人傷害過,即使淪落到拖著殘廢的身軀在甘蔗國賣苦力,甚至當一名雜耍戲團的小丑,牛虻始終沒有放棄追求。我耳邊回響起亞瑟堅定的話語:“獻身于意大利,幫著她從奴役和苦難中解放出來!”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思緒混亂中,他猛地拿錘子砸向房間墻壁上的十字架泥像,隨著轟隆一聲巨響,破碎的雕像落在他腳邊。他放下錘子,似乎突然清醒了,說:“這么簡單,我真是一個白癡。”
這是《牛虻》中的一個片段,也是另我印象最深的一個。讀完這本書,發現此書有很鮮明的時代背景,很可惜我們的歷史課只能一筆帶過,我也一知半解,可是總算讀懂了一些東西。
當時,年少氣盛的牛虻正受到一次強烈的打擊,這甚至使他試圖自殺。他的心里十分矛盾,甚至沒有顏面也不想再應對任何一個親人朋友,還有他的信仰,束縛了他、出賣了他……他似乎就被宗教、被上帝這個無形的網網住,沒有方向。在我看來,此舉則是他的轉折點,使他從一個腦子不拐彎的少年,成長為一個機智無畏的領袖人物。
這是推翻過去的一錘。當時的狀況,似乎是教皇為最高統治,也就是說,宗教是最為權威的力量,只是那是個已經腐朽了的政體。牛虻此舉,挑戰權威,挑戰落后,就好象我泱泱大中國推翻無能清政府統治的那一刻一樣。這一錘,表現了一個年輕人對真理的執著追求,也表現了腐化的東西終將被淘汰的規律。
既是歷史規律,又已跳出牛角尖,找到光明還難嗎?自然是很簡單了!那么最應當注意的,就是堅持宏觀的看待問題,不被教條禁錮。我想,試著從事物的根本入手,就能做到這點,就能把問題變得容易,就好象法律條文都是源于法理一樣。找到根本,找到路。
從根本入手解決問題。對于牛虻來說,他所面臨問題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對權貴如饑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應當破除這層羊皮,直刺狼的心臟。對我來說,分析語文語段,就應當從文章主旨入手研究。當我們這么做了以后,我們會發現,原先這么容易。
不能沒有獨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為真正的人;人也不能失去信仰,失去了信仰,人在這世界上就是一具行尸走肉。信仰是精神的支柱,祟高的信仰如同一盞指路明燈,賦予人無窮的精神力量。小說的封面上定著:影響三代中國人的外國小說。今日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讀這本小說,依然有強烈的共鳴:任何人,任何社會,任何時代都需要這股精神力量。小說《牛虻》留給后人的精神財富是永恒的,它將影響一代又一代的人。
如今,牛虻己是英雄的化身,然而在作者筆下,他并不是一個完美的毫無瑕疵的英雄,而是一個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物。無法調和的仇與恨,感心肺腑的感情,矢志不渝的追求,貫穿牛虻的一生,正因為如此,牛虻的形象才具有極大的感染力。
二十一世紀是一個呼喚英雄的時代。《牛虻》的故事告訴我們:逃避現實,與世無爭是懦夫的表現;直面人生,義無反顧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牛虻》讀后感篇7
今天,我從圖書館中借到了一本書,名字叫做《牛虻》,講述的是一個人名叫亞瑟,原本是一位意大利青年團的團員,因為一次回到家中探親時,被警方逮捕,后來他被釋放了,人們卻認為他已經背叛了,于是他逃到了南美洲,改名換姓[注: 改換了原來的姓名。],叫做牛虻,后來的一支探險團發現了他,并將他帶回到了他的祖國,于是,重新回到了祖國的他,開始了新的革命事業,好幾次,他都遇到了危險,并被逼上了絕路,但他想盡辦法運用自己的智慧,好幾次脫離了危險,但最后,他因為一次不慎,被逮捕并被槍決了。
我最崇拜牛虻的,是他那過人的智慧,還有他那能言善辯略帶幽默的口才,他的同伴們是這樣評價他的:“他張口就是笑話,就像一團火一樣。”這充分地體現了牛虻的樂觀主義精神,即使是在險境中,他也不失幽默。 我最崇敬他的,就是他那隨機應變[注: 機:時機,形勢。隨著情況的變化靈活機動地應付。]的膽識和過人的勇氣,在他的同伴眼中,他有一個神奇的故事,就是:“牛虻穿上當兵的舊衣裝到處游蕩,裝扮成在執行任務時受傷的騎兵,試圖尋找他的伙伴。他竟讓斯賓諾拉(當時的紅衣主教)的搜查隊答應讓他搭乘便車,并且在一輛馬車上坐了一天。他對紅衣主教的搜查隊講了許多驚心動魄[注: 使人神魂震驚。原指文辭優美,意境深遠,使人感受極深,震動極大。后常形容使人十分驚駭緊張到極點的故事,說他怎么被叛亂分子俘虜,又是怎樣被拖進了山中的匪巢,并說自己受盡了折磨。他們把通緝告示拿給他看,于是他就編了一通瞎話,大談他們稱作‘牛虻’的“魔鬼”。
到了晚上,等到了他們都睡著以后,他往他們的火藥上澆了一桶水,接著他就跑掉了,口袋里裝滿了給養和彈藥…… 看完這一個片段,我頓時對牛虻產生了一種好奇,他并沒有那種視死如歸的精神,而是蒙騙搜查隊,讓他搭了便車,搭就搭了,還坐了一整天,坐就坐了,做完了跑時還不忘了搞點破壞,破壞就破壞了,走時再順手牽羊[注: 順手把人家的羊牽走。比喻趁勢將敵手捉住或乘機利用別人。現比喻乘機拿走別人的東西。]拿點東西,這讓我充分地認識到了牛虻:他沒有多么大的勇氣,但是他有隨機應變的精神,能夠臨危不懼[注: 遇到危難的時候,一點也不怕。],而且膽識過人,雖然喜歡耍點小聰明,但是在他的心中對革命事業一絲不茍,忠心不二。 從牛虻的故事中,我領悟了一個精神:我們要學會隨機應變,要有臨危不懼的勇敢,還要有淵博的知識,而淵博的知識,就是要靠自己平時的日積月累[注: 一天一天地、一月一月地不斷積累。指長時間不斷地積累得來的。
牛虻》讀后感篇8
最終看完了《牛虻》。這次我是全身心地投入,從頭到尾一字不漏看完的。
我不能想出有任何其他的結局來代替這一看似注定的杯具。深沉的,有如宿命一般。雖是肉體的毀滅,卻是靈魂的永生。我不能記起看過哪部小說有如此震驚、痛苦、惶惑而又釋然!結尾我讀了幾遍。初讀后是極其悲哀的,卻似乎是哀嘆命運對人的無情捉弄。真是讓人難以置信,卻是現實,是黑暗的現實。因而,它的杯具是無法挽回的。雖讓人扼腕,卻也是最好的結局。讀后把全書聯系起來深思之后,我深深地被震撼,震撼于一個人的堅強。這更像是一曲偉大英雄的贊歌,一個身體被錘子擊得支離破碎,而精神上卻比別人堅強的人,難道不值得贊美嗎
“無論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歡樂的牛虻。”他,算是經歷了世上所有的災難,拖著殘損的軀體,卻始終快活。因為他看到了期望,看到了他活下去的目標。他不是一個懦弱的人,他把精神上的巨大痛苦深深埋在心中,把他的愛與怨恨一并埋葬,直至末日降臨。他對主教深沉的永遠無法化解的愛與恨困擾了他一生,也成了他杯具的根源。神父是他一生最敬重最信賴的人,他以往奉為神明,直至最終忍不住向神父告別時,他還是滿懷期望。可是神父辜負了他的愛,“殺死”了他。在他心中,這一切也是情有可原的,是預料中的事,他如同飛蛾赴火般“成功”地結束了自我的生命。
在這一杯具中,另一個人,卻不禁引起我的尊敬與伶憫,那便是蒙泰尼里教士。他生平也許只做過一件錯事,但他卻虔誠地用他的一生來懺悔。他是眾矢之的的“敵人”,卻因慈愛善良而不失為一個圣人。圣人千慮,必有一失。我想造成他一生悲苦的也許是年輕時犯下的那樁“罪”。這樁罪所付出的代價也太大了!他同牛虻兩個人一生的幸福和最終的毀滅,同類的故事在教會世界中并非少見。如《十日談》中所述,一個教士如不犯七宗罪中的任一條,反倒是不可思議的了。也許,正因為他是個如此善良的人,便注定他要負“債”一生。他與亞瑟母親都是善良而虔誠的人,這便也造成了亞瑟天性憫人,嫉惡如仇,堅持正義不動搖的性格。他最終的選擇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換上我,我也必定做出同樣的選擇,不得不把自我最心愛的人送上斷頭臺,最終導致自我的精神崩潰。當他領悟到現實真相后,他悔恨不已,在他瘋狂地砸下圣像之后,他選擇了死亡。這也是他最好的歸宿。于是,他也如牛虻一樣獲得了解脫。他最終跟隨心愛的兒子去了。余下的人們,我想他們都將繼承他的遺愿堅定不移地走下去。要革命少不了流血,能讓“圣子的鮮血”喚醒那些沉睡的民眾,這便是那些仁人志士肝腦涂地而在所惜的原由。
瓊瑪也是個極讓我尊敬的人。她的沉著冷靜,她的堅定不移和深明大義,都無愧于牛虻對她的執著的愛。然而,她也承受著多年的悔恨。她永生也忘不了那個從童年時代就一向印在腦海中的名字。逝者已矣,生者可追!我相信瓊瑪會更加執著地頑強地戰斗下去。前進吧!為了自由。
牛虻》讀后感篇9
牛虻出生在一個極為奢侈的家庭,以往天真地人為這個世界是多么地完美。可是,當他接觸了青年意大利黨人,看到了自我懺悔神父的間諜行經、認清了教會和反動當局狼狽為奸、鎮壓革命的殘酷現實之后,他大徹大悟,從而走上了與他們進行義無反顧、不屈不撓的斗爭的道路。
我崇拜牛虻,因為他熱愛生活。他愿活著。就是在妓院里洗碗刷碟,在農場里牽馬拉鐙,在雜耍班里扮演小丑度日,在斗牛場里干臟活雜活,在礦山當苦力賣命——經受了七劫八難,忍受了難以想象的勞累、痛苦、屈辱,他仍然頑強地活著。而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人們往往一遇到挫折、困難、痛苦就萬念懼灰。我們“輕視生命”和牛虻“珍惜生命”之間的比較那樣鮮明。美國教育家威廉——沃德說過:“生命并非一個發現的過程,而是一個創造的過程。你并不是在發現你自我,而是在重新創造你自我。所以,別急于發現你是誰,而該急于決定你想做誰。”我們之所以一遇困難就有輕生的念頭,原因也在于我們太注重“結果”。其實做任何事情,“結果”都不重要,重要的恰恰是被我們忽略地那個“過程”。
感情是人生最為平凡的情感,有始以來也從未有人否認過它。我也認為如果人生得不到感情的滋潤,那么這一生都將是枯燥而乏味地。本書主人公牛虻與瓊瑪之間的感情,是那樣的致死不渝,視死如歸。可是不管愛得如何驚天動地,在國家利益面前再偉大的感情也會變得十分渺小,所以牛虻毅然選擇了放棄感情。雖然,感情是那樣地重要,他也不愿意舍棄他最愛的瓊瑪,可是為了革命他放棄了所有他應有的東西,甚至是人生最為寶貴的生命。
生命是寶貴的。他拋棄了自我寶貴的生命,拋棄了自我與瓊瑪之間寶貴的感情,視死如歸。他說:他是為了人們能在陽光中漫步,為了那些“正在拋撒玫瑰花的孩子們”,才飲彈身亡,躺在那“黑沉沉的墓穴中”。這時,我不禁想起了匈牙利愛國詩人裴多菲的那首膾炙人口的小詩:“生命誠可貴,感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這首詩是最貼切可是地概括了牛虻的一生。他的生命誠可貴,但他對瓊瑪的感情價更高,而為了個人和整個意大利的自由,他將生命和感情都拋棄了。他死得其所,死而無憾。正如他臨刑前所說:“他們處死我,是因為他們懼怕我。如是,我還有何求?”
牛虻對人民的熱愛、對敵人的憎恨、對朋友的坦誠、對感情的忠貞、對生活的投入、對死亡的蔑視,永遠是我們能夠借鑒的一個楷模。雖然生命已盡,但愛與期望永存!
牛虻》讀后感篇10
當我看完《牛虻》的最后一行字時,我怔住了。這個黯然銷魂的故事,使我深深觸動。主人公亞瑟和蒙泰里尼最后都喪生了,原因不同,但都讓我受益匪淺,也有不同的見解。
亞瑟,當我剛翻開這本書時,他給人一種弱小怕事的印象。他是依賴他的老師---蒙泰里尼而生活的。讀到第三章時,突然出現了牛虻,一開始我還不知道這個人是誰,因為他身上有很多傷,他是個堅強,勇敢的人。沒想到他就是亞瑟。在他的身上,我們能看出一個革命者為了自己堅定的信念,而不屈不撓,勇敢奮斗的精神。他在一次行動中,掩護其他人,但最后不幸被捕。牛虻被敵人打了六槍,但他被擊中每一槍時,都沒有屈服,還在諷刺他們,牛虻對于犧牲表現出從容不迫,永遠堅持意大利能獨立的思想態度,使我油然而生一種敬佩的感受。
牛虻這種執著、勇敢、頑強和不屈不撓的意志值得我們贊嘆與學習。讓“牛虻精神”永遠成為我們的目標吧!
蒙泰里尼,他是個盡責的老師,也是個忠實的神甫。我并不是十分認同他,因為他的行為與決擇無法使我覺得他是個慈愛的父親。
蒙泰里尼面臨牛虻給他的決擇,孩子與上帝之間,他無情地選擇了上帝。他的選擇給亞瑟帶來了多大的傷害啊!我想,他的選擇我不認同。雖然紅衣主教選擇上帝理所應當,上帝在教徒眼里注定是慈悲的,任何人都能在他面前懺悔。但要知道上帝并不真的存在,他無法改變蒙泰里尼兒子牛虻的命運,他無法改變這一切。蒙泰里尼的忠心耿耿是好,但是這也說明了在他眼里只有上帝。最后,牛虻死了這本不應該是他的結局。神甫不該這么對待兒子,他選擇上帝,但上帝沒有給他好的回報。他就這么痛苦地離開了人世。我想,我也希望,這個結局,使蒙泰里尼醒悟:上帝永遠代替不了他最寶貴的親人。
“一只小牛虻,不管生與死,終日飛上天,時時樂悠悠”希望牛虻能快樂,也感謝他使我感受到了人生中的“真、善、美”。
牛虻》讀后感篇11
不管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歡樂地飛來飛去。
——題記
我是含著熱淚讀完《牛虻》的。
小說的主人公亞瑟出生在一個富商家庭中,由于經常受到異母兄嫂的歧視,精神上很不愉快,但他卻把神父蒙太尼里看成是自我的良師慈父,并且他認為一個虔誠的教徒和一個為意大利獨立而獻身的人是不獨立的。當遭遇最親愛的神父那痛徹心扉的欺騙與背叛時,當受到最心愛的瓊瑪那沉重的誤解后,當周圍的所有都將他孤立時,亞瑟痛恨自我的幼稚無知。這一連串的打擊使他陷入極度痛苦之中,幾乎要發狂。從此,“亞瑟”死了,他的“靈魂”漂泊到南美洲十三年,成為了一只“牛虻”。
在這十三年里,痛苦和艱辛如地獄里的魔鬼一向在折磨著他,令他遍體鱗傷。誰能想象,一個流浪到南美洲的孤獨無依的人會怎樣樣在寂寞的世界里,或許僅有勞累才能讓他忘記心中的痛。可是或許生命又給他開了一個玩笑,白熱病席卷了美洲大陸,此時的他已經是被死神拽著腳了,但苦痛并沒有帶給他軟弱,帶給他的反而是堅強!十三年過去了,此時呈此刻我們眼前的是一個飽經風霜,意志堅強,機智勇敢的牛虻。他回到了意大利,重回了這個以往讓他無比悲痛的地方,在此進取投身于自由民主運動,但結果還是讓人心碎,為了營救那些為人民自由而戰的人,他和政府的人展開了槍戰,救了戰友們,自我卻因為沒有子彈而被捕。
牛虻是個多么值得我們尊敬、敬仰的人啊,他剛毅的性格,堅強的品質,給我們帶來的是他那鋼鐵般的信念。是剛毅,讓他從虛幻世界中解脫出來,浴火重生;是堅強,使他的斗志始終昂揚,不畏苦難;更是信仰,讓他放棄年輕燦爛的生命。有太多太多如牛虻般剛毅、為了信仰的人了:司馬遷,遭受宮刑,完成被魯迅譽之為“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的《史記》;林則徐,應對人生的大起大落,淡然處之,高吟“茍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避趨之”……
在我們的生活中,我們僅有堅持著我們的信仰,才能在所有苦難的都集中到身上時,勇往直前。在我們有限的生命中,能夠激發靈魂的高貴與偉大的,僅有虔誠的信仰。在最危險的情形下,最虔誠的信仰支撐著我們;在最嚴重的困難面前,也是虔誠的信仰幫忙我們獲得勝利。亞瑟有自我的信仰,他能在經受無數艱難險阻后,仍然笑對未來。我們又何嘗不能做到呢我們應當學學亞瑟。無論有什么困難時,總會有信仰支撐著他,讓他毫不退縮。
身為一名醫學生,“健康所系,性命相托”的醫學生誓言仍然響徹耳邊。選擇了醫學,選擇了成為一名醫學生,就已經選擇了和其他人走一條不一樣的道路!大一時的懵懂已過,我們正在經歷著大二的成長。但我明白當我穿上白大褂的那一刻,一份圣潔在心里,而一份職責已悄然落在肩頭!只因為選擇醫學,只因為我們是醫學生。以往在我們手里死去了多少只青蛙,多少只兔子,多少只小白鼠,以往的我們摸著油油的尸體,挑著微小卻致命的病毒……但那些為以后臨床做準備的一切都過去了!此刻的我也在慢慢尋找方向,尋找未來的路,也許還在迷惑著,但我會堅信自我內心的聲音,堅信自我的信仰!在很多人看來我們是勤奮的,只因為我們應對的是活生生的人,應對的是獨一無二的生命,應對信任和依靠,我們別無選擇!未來不明白會有什么在等待我們,而此刻我們能做的唯有好好學習知識,有一天能夠救死扶傷,不枉費我們的努力……不管前路怎樣艱險,有了信仰,我們就會有支撐自我走下去的勇氣和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