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熱愛生命的有感
從有身體知覺到沒有知覺,從意識清楚到完全沒有意識,從在乎身外之物到只在乎活下去,從一開始走到一瘸一拐再到爬行……結局算是安慰人的,過程豈能是一個“慘”字能形容的?!不禁發問,一個人想要像我們現在再普通不過的方式活下去為什么就這么難呢?生命是可貴的,一個在這種際遇中的人最后變得面目全非都想方設法讓自己活了下來,他僅僅是想活下去,而生活在當代的我們,有什么理由不好好活,又有什么理由去要求那么多呢?活著,是最重要的,也許這就是小說想表達的吧。
讀熱愛生命的有感篇2
“生命屬于每一個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應當這樣度過:當他回首往事時,不會因虛度年華而悔恨,也不會因碌碌無為而愧疚。這樣,在臨死的時候,他就能夠說我把自己的整個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獻給了世界上最壯麗的事業——為人類解放而奮斗。”
是啊,生命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寶貴。然而在現實生活中,有人慨嘆生不逢時、人生如夢,有人抱怨活著真沒意思,更有人說人生就是痛苦和無聊,甚至有人因為那么一點點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棄,一生都碌碌無為。
杰克?倫敦的《熱愛生命》講的就是一個關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現出的強烈的大自然氣息,勇敢和冒險的浪漫精神,還有人“要活下去”的堅強意志深深地吸引著我,使人讀來激動不已:一個美國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拋棄了,他獨自跋涉在廣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風夾著雪花向他襲來,他已經沒有一點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傷,鞋子破了,腳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蹣跚在布滿沼澤、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艱難地前行著。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強前進。就在他的身體非常虛弱幾經昏倒的時候,他的危險來臨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樣饑餓不堪的病狼!這匹病狼緊緊的跟隨在他的身后,舔著他的血跡。就這樣,一場激烈的生死爭奪戰開始了!兩個瀕臨死亡的生靈拖著垂死的軀殼在荒原上互相獵取對方。為了活著回去,為了戰勝這匹令他作嘔的病狼,盡管病餓交加,筋疲力盡,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盡所有力氣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終通過冰天雪地的荒野掙扎著來到海邊,終于被一艘捕鯨船救起。
這個悲壯的故事,生動地展示了人性的偉大和堅強。這篇小說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艱難險阻面前,想要放棄生命,選擇死亡是再容易不過的事情,但他卻沒有甘心就死,他選擇了抗爭。這與現在社會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現在電視,網絡,報紙上,隨便一看都會看到幾則自殺的新聞。什么職場壓力太大、學習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問題拉,這些小事情也都能讓人聯想到死亡。可見現在社會上的人類比起小說的主人公來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個人窮的什么都沒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還有生命啊。一個人身上最寶貴的東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時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間,它可能就會化為烏有;可是生命有時卻又如此強大,強大得令人驚嘆。這種力量讓你不管面對什么,哪怕是荒野、野獸,還是饑餓、疾病的折磨,都會支撐著你勇敢地戰勝它。而在背后支撐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堅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還有生存的信念,不輕易放棄自己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處境也能絕處逢生。
而這個小說最讓我記憶猶新的,卻是狠心丟棄腳受了傷的主人公的朋友--比爾。曾經是那樣的同甘共苦,卻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棄深厚的友情……那時候我很疑惑,生命難道真的那么重要么?難道真的為了生命,連愛情,友情都可以失去?但后來我發現: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親情,愛情,友情么?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項,這樣的生命是沒有意義的。然而,比爾可能到死的時候,才會體會到這一點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體。而一那則代表著心靈。只有擁有偉大心靈,才能成為一個大寫的人!
人們那~讓我們永遠擁抱偉大的、頑強的生命;讓生命之樹常青!
讀熱愛生命的有感篇3
今天,我讀了《熱愛生命》這本書,它的作者是杰克·倫敦,寫的是一個淘金的人北部荒原與大棕熊、野狼等搏斗,并以為數不多的食物堅持著生存,終于爬到了沙灘,被捕鯨船的人救了,活了下來,在北部荒原秦晌了一曲熱愛生命的凱歌。
讀完這本書,我非常佩服主人公。因為他珍惜熱愛自己的生命,即使快到了死神魔掌里,他仍要反抗,不肯屈服!他是多么的堅強。而我們今天的社會,卻有一些人面對一些挫折或因為一點兒芝麻綠豆大小的的事要去自殺,跳樓,自虐……這些人是多么的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啊,就是因為他們沒有主人公那樣頑強的意志,沒有面地逆境挫折的勇氣,沒有頑強的生命力和蓬勃向上,樂觀不疑的精神,他們意志力十分薄弱,遇到一點困難就放棄,這些人的生命是輕如鴻毛的,是一文不值的。
故事的主人公熱愛生命,堅強不屈的精神讓我明白了一個道理:要珍惜、珍愛自己的生命,遇到困難與挫折勇于面對,不要退縮,要做一個頂天立地的男子漢。
讀熱愛生命的有感篇4
又一次看這本書,再一次的陷入其中。
回想第一次看到這部小說是在高一時,一次無意間在一位女同學新買的雜志中夾著這么一個小冊子。也就是這么一個小冊子我第一次對一本書產生了濃厚的興趣。把他從書上取下來。惹的那位女同學是又打又鬧的。回想起那斷時光還真是有趣啊!
那時課外讀物較少,這本小冊子也就讀了兩遍。而這次再次偶遇,更是愛不釋手,毫不猶豫的撿起從讀。更覺感慨萬千啊!
各種壓力接踵而至,他在我需要的時候給了我最自我的激勵。
這次這本小說共載錄了10篇杰克倫敦的小說,都是中短。依然最愛《熱愛生命》、《黃金谷》。就上網下了一部電子版的放在手機里以便隨時閱讀。
這一切或許只因自己已經長大了吧。崇拜的是他那種精神和毅志,一種原始的沖動和粗獷的豪邁感。正如書中《為在路上的人干杯》中的一句話:人們都知道他非常疲憊,可是卻很欣賞他努力支撐自己的這種驕傲。
閱讀,讓我更加崇尚自由,讓我更加獨立、堅強、勇敢、堅毅。
我想我會努力突破自己,即使一個人,雖然有時很寂寞,其實一樣可以過的很好。是可忍,孰不可忍。
今天所做的一切,明天會告訴我答案。無論怎樣?定要堅韌。
你不是一個人在戰斗,你背后有眾多想要突破內心困苦的靈魂會助你永生。阿門!
相信明天會更好!!!
讀熱愛生命的有感篇5
《熱愛生命》是美國著名作家杰克?倫敦所著的最著名的短篇小說。
在廣袤的美國西部荒原,兩位淘金者緩步而行,然而主人公在受傷后被同伴比爾所拋棄。在接下來的幾天,他無時無刻都受盡饑餓和傷痛所帶來的折磨,他最終選擇放棄金沙,隨后,又遭遇了一頭病狼;兩個生靈在荒野中拖著垂死的軀體,相互搏擊。最終,他喝到了狼血,使生命綻放出光彩。
讀完本書,我不禁暗暗咂舌-這是多么令人認真思考人類自身的一本書啊!
這本書創作于工業革命時期,由于時代背景,社會貧富差距拉大,美國掀起了淘金的浪潮,人們涌入阿拉斯加。倫敦與他的哥哥便是其中的人。本書將當時時代背景下人性的丑惡所寫了出來。當黃金到手后,之前同甘共苦的朋友便變得無足輕重,一文不值。這毫不掩蓋的折射出現代文明社會中人類靈魂的癌變-“溫情”、“友愛”、“互助”,變得多么熟悉而陌生!
我也感嘆自然界的強大,在自然界面前,人類是多么渺小!主人公雖然淘得金沙,卻受盡自然解鎖帶來的險惡環境的折磨,在理智面前他不得不將歷經千辛萬苦所得的金沙一分再分,最終拋棄。
本書中還有一個細節引人注目-“病人一路爬著,病狼一路吸行著,兩個生靈就這樣在荒原里拖著垂死的軀體,相互獵取對方的生命。”此時此刻,人類在自然面前也不過是其一部分。在沒有了刀和獵槍-蛻去文明的外殼后,他和狼一樣,都是兩只生靈,沒有了人獸之分,人回到了最初點,他們此刻沒有誰高貴,低賤,有的僅僅是最原始的求生欲。我也想起我年幼的弟弟問我:“有沒有什么動物專門吃人?”我茫然了。誠然,的確是沒有的。但萬一有呢?我想到那時,人類必須重新審視自己的地位-人不是自然的主宰,只是其一個普通成員。
生命的熱愛,不能有高低貴賤之分,自然界中,每個生命都平等,每個生命理應熱愛生命,平等對待。
讀熱愛生命的有感篇6
“比爾,等一下,我的腳受傷了。”這是一個受傷的人在絕望中說出的話,這就是我今天讀的一本書,它是一本讓人們讀了后會對生命感到敬畏的書——《熱愛生命》。
書的主要內容寫了一個在艱難的生存環境中努力前行、為生存抗爭的故事:有兩個美國人一起來到了最為人煙稀少的地方,但同時也是最能讓人發財的地方——銅錢沙河,他們在返回的途中遇上了一條小河,而后面的人卻不小心被小河里的一塊石頭絆倒了,可前面的那個人——比爾卻沒有理他,而那一個被絆倒的人卻只好被迫停了下來,在接下來的日子里,那個人與死神作斗爭,一路上,他與作文病狼斗爭,最終他把狼殺死了,他本以為自己要死了,但他在最后時刻看到了一只船停在了離他十英里的地方,經過自己的努力,最后他終于獲救了。
他在一路上遇到的困難還少嗎?他被比爾丟棄,又一路上沒有食物,再加上他心里的恐懼十分多,甚至還有一只病狼跟在他后面希望他比它先早死一步時,他放棄生存了嗎?不,他沒有放棄,他一直在堅持著,當他的嘴吃不下東西時,他放棄生存了嗎?不,沒有,當那頭病狼想吃他的時候他放棄了生存了嗎?沒有,他還用盡全力把病狼打倒了。
生命的意義就是:不屈服,永遠奮斗,對生命永遠充滿熱情。
讀熱愛生命的有感篇7
杰克·倫敦的《熱愛生命》講的就是一個關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現出的強烈的大自然氣息,勇敢和冒險的浪漫精神,還有人“要活下去”的堅強意志深深地吸引著我,使人讀來激動不已:一個美國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拋棄了,他獨自跋涉在廣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風夾著雪花向他襲來,他已經沒有一點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傷,鞋子破了,腳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蹣跚在布滿沼澤、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艱難地前行著。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強前進。就在他的身體非常虛弱幾經昏倒的時候,他的危險來臨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樣饑餓不堪的病狼!這匹病狼緊緊的跟隨在他的身后,舔著他的血跡。就這樣,一場激烈的生死爭奪戰開始了!兩個瀕臨死亡的生靈拖著垂死的軀殼在荒原上互相獵取對方。為了活著回去,為了戰勝這匹令他作嘔的病狼,盡管病餓交加,筋疲力盡,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盡所有力氣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終通過冰天雪地的荒野掙扎著來到海邊,終于被一艘捕鯨船救起。
這個悲壯的故事,生動地展示了人性的偉大和堅強。這篇小說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艱難險阻面前,想要放棄生命,選擇死亡是再容易不過的事情,但他卻沒有甘心就死,他選擇了抗爭。這與現在社會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現在電視,網絡,報紙上,隨便一看都會看到幾則自殺的新聞。什么職場壓力太大、學習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問題拉,這些小事情也都能讓人聯想到死亡。可見現在社會上的人類比起小說的主人公來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個人窮的什么都沒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還有生命啊。一個人身上最寶貴的東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時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間,它可能就會化為烏有;可是生命有時卻又如此強大,強大得令人驚嘆。這種力量讓你不管面對什么,哪怕是荒野、野獸,還是饑餓、疾病的折磨,都會支撐著你勇敢地戰勝它。而在背后支撐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堅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還有生存的信念,不輕易放棄自己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處境也能絕處逢生。
讀熱愛生命的有感篇8
《熱愛生命》是語文課本上的一篇文章,雖然只有那么聊聊幾頁,但是就是者寥寥幾頁,使我感受到了生命的可貴和物競天擇的殘酷,還有那些不為人知的人性的另一面。
這是一出殘酷的求生悲劇,一個淘金人被伙伴拋棄,獨自置身于渺無人煙的蒼茫野荒里。面臨著種.種生死考驗,但是他卻九死一生的活了下來。他靠的是什么呢?是食物嗎?是水嗎?使得,有這些,但更重要的是他那堅強的意識,他的求生意識把他從死神邊緣拉了回來。正如短文第五段所說的那樣:“逼他向前走的是他的生命,因為他不愿意死。”就是因為這個他的生命火花才會閃爍起來。
短文第三段:“這些殘骨在一個鐘頭以前還是一頭小馴鹿,一邊尖叫,一面飛奔,非常活躍。”這句話描寫的是骨頭,在很短的時間內,大自然卻可以把一個活生生的生命換成一副血肉驕橫的骨頭。這副骨頭在表現了大自然的物競天擇時,也向我們展示了生命的脆弱。它是那么的嬌小,經不起打擊。這與淘金人頑強不屈的精神形成了鮮明的對比,由此表現了淘金人對生命的熱愛和向往。
在第十期段,短文寫到了淘金人的伙伴,他叫比爾,但是他不是一個忠心的伙伴,拋下了主人公自己先走了,但是比爾終究還是死了,這篇短文再次向我們展示了生命的殘酷—在生死不知的情況下,還要經受朋友的背叛,那并不是一種好事。
然而本文的高潮卻是淘金人與病狼的決斗。人已經奄奄一息了,卻還要同狼拼得你死我活,這也是被迫的。人需要狼肉來補充能量,狼需要人肉來延續生命。但狼畢竟只是狼,終究沒有人聰明。淘金人用自己的生命作誘餌,來引誘狼,最終,狼無賴的倒下了……
看完這篇短文之后,我真的覺得我們要熱愛生命,熱愛生命。
讀熱愛生命的有感篇9
這是美國作家杰克。倫敦的名作,熱愛生命這四個字似乎很容易脫口而出,真正完全實踐的,是不容易的。
一個爬行的病人,一只跛行的病狼,兩個生靈在荒野中拖著垂死的軀體——這樣的境況,活著便是最大的希望。他一直在尋覓著伙伴比爾的痕跡,心中有一個念頭,就是比爾沒有放棄自己。漿果,燈心草,用來充饑,在身體極度衰弱之際,還不忘數火柴,捉松雞,捕魚,同時還與棕熊等抗爭。直到發現病狼,找到一種相互支撐的力量。當疲倦將意識淹沒,憑著某種奇怪的心靈法術,也要反抗。他最后戰勝病狼,獲得勝利。作為一個人,其實已經拋棄了,不愿在掙扎拼搏了,唯獨身體的生命不愿死去,鞭策向前。正是知道了死亡不可逃避,活著才擁有了真正的意義。
讀完這本書,我有很多的感悟。在面臨疾病,意外,或者生命出現危機的時候,人有一種本能的求生,無限的涌現出來。這種體驗只有親身經歷過,無法想象。當我身體瘦骨嶙峋,疼痛難忍,生命即將枯萎之時,在不能堅持,又不甘愿放棄,我還是挺過了這一關,因為,活著,哪怕一分鐘,也是生命的意義所在。
四川地震,無數的生命被掩埋在廢墟之下,那牙牙學語的孩子,還未學會生命二字,就剝奪了生命;那學前班的孩子,還在練習人生的比劃,就終止了人生;那還未舉辦婚禮,享受生命中最美好的一課,就被地震奪去了生命——地震中出現的生命奇跡,又是讓人感慨萬千,生命以最高價值而重生。
人的一生,總會遇到這樣那樣的苦難,苦難是一所大學,主要從中學到什么。感恩,珍惜,熱愛生命。泰戈爾有一句詩,生如夏花之絢爛,死如秋葉之靜美。
萬物之中為此長存,活著,并經歷苦痛,能做到這一點,便是勝利,即使這場賭博已不再金光燦燦。詩人食指寫道---我能頑強的活著,屢經挫敗,決不輕從,活到現在,就是因為,相信未來,熱愛生命。只要熱愛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讀熱愛生命的有感篇10
最近我讀了一本名叫《熱愛生命》的書,從中感到,人的求生渴望是無比巨大的,無論如何都要活下來。
故事講的是,一個到北極去的淘金者,他和同伴走失了,陷入了一片沼澤地,在途中,食物吃完了,被子丟失了,但是這個人絲毫沒有放棄,他靠挖野草、抓小魚吃,維持生命,還要與大棕熊、野狼等野獸進行艱苦的周旋和搏斗,與饑餓和疲勞展開難以想象的斗爭,直至在地上爬行甚至是蠕動著向前。終于獲得營救。在旅途中危險重重,如果他沒有頑強的求生意志,他很有可能餓死或者被野獸吃掉,他后半生可做的事和夢想也會破碎,所以,活著才更有意義。
這本書讓我對生命的意義更加深刻了。那個人活了下來,也許,他后半生會發一筆大財,成為百萬富翁,也許他會成為一家小店的老板,平平安安的度過一生……。他可以用這后半生做許多有意義的事情,他還有用不完的能量去做他想做的事情。人的生命很有意思,你可以領悟到許多道理,看見許多事物,了解世界,為世界付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創造更多的財富,造福更多的生命,燃燒自己點亮世界,即使耗盡了所有的能量,你的一生也會變得很有意義。但是,如果他沒有活下來,他的前途就什么都沒有了。
生命雖然短暫,如果我們很好的珍惜它,利用它,生命就會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