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亭集序的評論3篇
你想知道大眾是怎么評價王羲之的《蘭亭集序》的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蘭亭集序的評論,以供大家閱讀。
蘭亭集序的評論一
王羲之(303—361,一作321—379)字逸少,瑯琊臨沂(今山東臨沂)人,后徒居山陰(今浙江紹興)。官至右軍、會稽內史,故世稱王右軍、王會稽。王羲之楷書師法鐘繇,草書學張芝,亦學李斯、蔡邕等,博采眾長。他的書法被譽為“龍跳天門,虎臥鳳闕”,給人以靜美之感,恰與鐘繇書形成對比。他的書法圓轉凝重,易翻為曲,用筆內厭,全然突破了隸書的筆意,創立了妍美流便的今體書風,被后代尊為“書圣”。他所書的行楷《蘭亭序》最具有代表性。
《蘭亭集序》:東晉永和九年(353)農歷三月三日,王羲之同謝安、孫綽等41人在紹興蘭亭修禊(一種祓除疾病和不祥的活動)時,眾人飲酒賦詩,匯詩成集,羲之即興揮毫作序,這便是有名的《蘭亭序》。文章描繪了聚會的歡快,也反映出對于人生無常所表現出的消極情緒,文章清新自然,雖多用駢句卻并不拘謹呆板。
蘭亭集序的評論二
《蘭亭序》是東晉右軍王羲之51歲時的得意之筆,記述了他與當朝眾多達官顯貴、文人墨客雅集蘭亭、修稧事也的壯觀景象,抒發了他對人之生死、修短隨化的感嘆。崇山峻嶺之下,茂林修竹之邊,乘帶酒意,揮毫潑墨,為眾人詩賦草成序文,文章清新優美,書法遒健飄逸。被歷代書界奉為極品。宋代書法大家米芾稱其為“中國行書第一帖”。王羲之因此也被后世尊為“書圣”。后人在研究其書法藝術時贊譽頗多:“點畫秀美,行氣流暢”,“清風出袖,明月入懷”,“飄若浮云,矯若驚龍”,“遒媚勁健,絕代所無”,“貴越群品,古今莫二”。確實如此,傳說王羲之以后也曾再書《蘭亭序》,但均遜色于原作,所以《蘭亭序》原稿一直為王羲之視為傳家之寶,為王氏后代收藏,傳至王羲之第七代時被唐太宗李世民“騙”入朝廷,唐太宗得《蘭亭序》后,曾詔名手趙模、馮承素、虞世南、褚遂良等人鉤摹數個亂真副本,分賜親貴近臣,之后民間也廣為臨摹,但無一勝過王的原作,所以《蘭亭序》真跡被唐太宗視為稀世珍品而最終殉葬,這更讓后世對《蘭亭序》原作崇敬不已,冠以中國書法第一帖的美名實在無可爭議。
蘭亭集序的評論三
王羲之的《蘭亭集序》不論從其文學意義還是藝術價值來看,都早已被奉為經典。作為一篇書法作品,其筆勢“飄若浮云,矯若驚龍”,被譽為天下行書第一,歷朝歷代都有許多追摹者。據傳唐太宗曾愛不釋手,甚至將其帶進了昭陵。
《蘭亭集序》雖然獲得了至高贊譽,但是根據馮承素神龍年間的摹本考察,它存在著明顯的涂改。在325字的作品中,有一處補寫、一處涂抹、六處改寫。因為文字脫漏,王羲之在第四行補寫了“崇山”二字;在第二十五行涂掉了“良可”二字;六處改寫則分別是第一行的“丑”字、第十三行改“外”為“因”字、第十七行改“於今”為“向之”二字、第二十一行改“哀”為“痛”字、第二十五行改“也”為“夫”字、第二十八行改“作”為“文”字。自古以來,臨摹《蘭亭集序》的人不計其數,但卻很少有人對作品中的涂改置喙評論。
作為一篇文學作品,王羲之的修改,使得《蘭亭集序》更加圓潤自然,體現了“人功不竭,天巧不傳,知一重非,進一重境”的努力。作為一幅書法作品,《蘭亭集序》的涂改保留了當時創作的現場感,有利于歷史還原和再現。但問題是,涂改何以蘊含精、氣、神,成為了作品的有機組成部分呢?
一般說來,書法作品兼具時間藝術和空間藝術的特點,因此不可不顧及視覺效果。衛夫人《筆陣圖》中說:“若平直相似,狀如算子,便不是書。”《蘭亭集序》第三行和第四行之間的空隙,上寬而下窄,王羲之在第四行接近頂格位置補寫“崇山”二字,既接續了文脈,又填補了空白,還打破了作品中機械的平衡,使得布局富于變化。這一舉三得之法,足見王羲之對于作品結構有著巧妙而大膽的安排。
《蘭亭集序》中所涂之處,在第二十五行的“良可”二字。由于用墨很濃,涂抹后的“良可”二字幾乎不可辨認。綜觀整幅作品,這處涂抹勢若崩云,給人一種“元氣淋漓障猶濕”之感。王羲之借用“涂”的形式,使得作品黑白對比的處理臻于妙境。
改是一種棄舊圖新的行為,《蘭亭集序》中的六處修改,使得文意暢通,曲盡其妙。所有的改動均采用筆畫粗壯的大字遮蓋原字的方式處理,從視覺感受上看,后五處改痕很明顯,而第一處則相對隱蔽。因為“丑”字原由暮字的“艸”頭改寫而來,可能是王羲之在創作時漏寫了“丑”字,當寫了暮字“艸”頭之后方才發覺,于是便因勢利導把“艸”頭改成了丑字。這處改動近乎完美,所以不易為人所察覺。需要指出的是,六處改寫對《蘭亭集序》的章法和書體并無破壞,反而凸顯了作品用筆輕重善于變化,墨色映襯富有美感。凡改寫過的地方,墨色較濃;而未改寫之處,墨色較淡,這樣濃淡相映成趣,整幅作品顯得“淡妝濃抹總相宜”。
盡管有人認為涂改是作品中不和諧的噪音符號,其實“彼榛楛之勿剪,亦蒙榮于集翠”,書法作品注重視覺感受,只要作品書法好,涂改無損于視覺效果,就能夠為受眾所接受。不少《蘭亭集序》的臨摹者,對這幅天下行書第一的作品連涂改都不放過,甚至以不能依樣畫葫蘆為恨。
文學創作中常常會遇到“意不稱物,文不逮意”的問題,因此修改實有必要。要求作者在創作中揮毫落墨不出一點差錯,這種愿望雖然良好,但卻很不現實。假如作家創作時抱有不能出一點差錯的心態,就難免會戰戰兢兢、如履薄冰、精神緊張,這無疑是極不相宜的。而肯定涂改可以作為一種補救措施的寬容,則是對作者的解放,使其可以輕松自由地進行創作,從而有助于杰作的誕生。
西施蹙額,不失其美;維納斯斷臂,風致猶在。王羲之的《蘭亭集序》雖然有所涂改,但正如董其昌所說,“隨手所如,皆入法則,所以為神品也”。